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网站首页 信息公开 党风政风 审查调查 媒体聚焦党纪法规库
十一届省委第二轮巡视公布巡视整改情况
来源:吉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编辑:延边州纪委02   发布时间:2018-06-14 10:41:46 关注 次
 

中共吉林省总工会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11月17日至12月22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中共吉林省总工会党组进行了专项巡视。2018年1月5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向中共吉林省总工会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的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增“三性”、去“四化”的着实措施不够多,机关化、行政化倾向尚未得到有效解决,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有待加强问题。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修订完善了《吉林省总工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实施意见》,对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文件、规范公务活动等进一步作出明确要求,培育务实、勤俭、高效的工作作风。修订了《吉林省总工会领导班子成员基层联系点方案》,省总工会领导班子带头转思想转作风,每个党组成员分别确定1个市州(县级)工会和1个企业工会作为联系点,使工会工作真正问计于基层、服务于基层,切实发挥好工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把增“三性”、去“四化”的要求落到实处。
  针对推进工会深化改革、转变职能不够迅速。截至目前,省总工会机构、人员尚未调整到位问题。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动全省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审议通过了《吉林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推进工会改革和职能转变,按照《吉林省总工会改革方案》要求,制定36项工会改革配套制度,全面完成机构、人员调整,加强对市(州)工会改革的领导和指导。
  (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政治担当不够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要求不够有力,中宣部、省委分别于2015、2016年出台《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省总工会党组没有出台相应实施细则,没有定期向省委专题报告意识形态工作的问题。党组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机关及工会系统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制定了《吉林省总工会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已向省委和省委宣传部专门报告了省总工会党组2017年下半年意识形态工作。
  针对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有待加强,对《劳动新闻》《吉林工会》《今天》强化舆论导向、提高办刊质量、实现转型发展等重视不足、抓得不紧的问题。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对省总工会及直属单位报刊、网站、“两微一端”等阵地开展自查和整改,制定了《吉林省总工会关于加强机关报刊管理工作的意见》,提升办刊质量、扩大工会报刊影响力。
  针对门户网站主流内容比较匮乏,更新不及时,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联系服务职工群众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丰富门户网站内容,增加“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专栏,开通“职工留言”板块,开发全省会员服务APP,加强网上联系服务职工群众能力。
  针对吉林工运研究所所长由非党员干部担任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在机构改革、人员调整时进行职务调整。
  (三)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不够强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党组会和主席办公会议事决策规则不够健全,职责不够明晰,有的“三重一大”事项没有通过党组会集体讨论决策的问题。制定了《吉林省总工会党组会议议事范围》,进一步明确了14项省总工会党组会议研究审议的议题,规范了省总工会党组工作议事内容并严格执行。
  针对学习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一般性要求比较多,抓落实不够有力的问题。修订了《吉林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会督查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工会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报告制度,以钉钉子精神做实做细各项工作。
  二、党的建设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一)机关党建抓得不够实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工作力度逐级递减,存在重业务轻党建、重部署轻检查的倾向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制定了《吉林省总工会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吉林省总工会党组定期议党和专题议党暂行规定》,层层压实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
  针对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不够严格,基层党支部制定2017年度“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计划和任务清单不够健全;2017年6月理论知识测试试卷个别支部答题不够认真的问题。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机关党委对各支部学习计划制定和执行情况进一步督促检查,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落到实处;对理论知识测试存在的问题,召开支部书记会议进行情况通报,制定了整改措施,组织全体党员重新答题,要求党员干部以此为戒,端正学习态度,树立好的学风。
  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坚持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经常,党组成员没有参加所在党支部“以黄大年同志为榜样,对照先进找差距,争做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问题。完善了《吉林省总工会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党组成员在班子民主生活会上对参加组织生活不够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反思,并以黄大年同志为榜样,对照先进找差距,在思想上受到了深刻的党性教育。各党支部扎实开展了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机关党委委员全程督导,达到端正态度、交流思想、整改提高的目的。
  (二)基层党组织建设相对薄弱的整改情况。
  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对e支部建设管理重视不够,从抽查4个党支部的情况看,e支部开通以来,在职党员平均仅登录8次、学习时间仅为3个小时的问题。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加强检查督导,对执行不经常、不严格的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积极开展“新时代e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和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创星等学习活动,督促基层党支部养成良好学习和使用习惯。
  针对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对党的基本知识、重大活动等常识内容一知半解的问题。创新学习活动载体,组织开展理论辅导、专题讲座、机关大讲堂等学习活动;进一步丰富学习内容,将《言行鉴》《一滴活水》纳入各党支部2018年学习计划,使党的基本知识、重大活动等常识内容学习入脑入心。
  针对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存在“盲区”,天新(天云)宾馆在2017年初省纪委驻省总工会纪检组巡检之后才健全党支部的问题。全力整改基层组织建设“盲区”,指导天新(天云)支部按要求进行了整改;机关党委对天新(天云)支部组织生活会进行了督查指导。
  针对个别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纪律松弛,不能定期开展活动,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缺失的问题。积极发挥党务干部作用,制定了《2018年省总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及党务干部轮训工作方案》,提升党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针对个别党员不按时缴纳党费,全年党费由所在党支部年底从工资中一次性扣缴的问题。加强《党章》学习,举办了《党章》专题学习辅导班,增强党性观念。对个别同志未按时交纳党费做出脱党处理,下发处理通报,召开党员干部会议,深入开展纪律教育。
  (三)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辣味”不够、没有真正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班子成员还存在“好人主义”、“一团和气”等问题整改情况。党组严把民主生活会质量关,严格按照省委要求和党内有关规定,做好会前方案制定、理论学习、调研、征求意见、查找突出问题等各项准备工作,会上针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和巡视指出的问题,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制定了整改任务清单,认真抓好整改落实。省委督导组指出,省总工会党组对这次民主生活会高度重视,认识深刻,体会深切,查摆严格,意见坦诚,较好地贯彻了省委的部署要求。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的紧迫感还不够强,在清晰定责、务实履责、有力督责、从严问责方面仍有差距的问题。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制定了《省总工会党组工作规则》,推进“两个责任”深入落实,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层层压紧压实。
  针对党组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抓得不够实,从严管党治党压力传导不畅的问题。建立了《吉林省总工会党组书记约谈班子成员和基层党支部书记制度》,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进行约谈,及时提醒、防微杜渐。
  (二)执行干部工作政策法规不严格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个别干部使用存在平衡照顾、论资排辈现象,个别重要岗位人选把关不够严格,执行干部轮岗交流制度不到位,一些干部长期在一个处室、单位工作的问题。进一步严格按照好干部标准,在选人用人和干部调整时,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从严把好选人用人关。结合省总工会机关机构改革,通过干部选任、交流轮岗等方式,逐步解决干部轮岗交流不到位的问题。
  针对干部管理不规范,混编混岗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加强干部规范岗位管理工作,结合省总工会机关机构改革,调整干部岗位,逐步解决干部混编混岗问题。
  针对天新(天云)宾馆职工长期只领工资不上班问题没有妥善解决的问题。天云宾馆出租合同2016年底到期,已将出租房屋收回。召回天新宾馆职工长期只领工资不上班的人员,补充到营销岗位,实行绩效工资管理和年度考核。
  (三)个别机关干部长期脱岗的问题整改情况。对1名违反劳动纪律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根据其实际情况作出脱党处理,办理了辞职手续。
  (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需引起关注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以会议贯彻会议、以评比表彰推动工作的行为惯性仍然存在的问题。制定了《吉林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会议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各部门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做好统筹安排,严格控制各类会议数量。
  针对与国境外地方工会组织交流互访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对外交流互访工作,明确外事工作的相关要求。制定了《吉林省总工会外事工作纪律》,加强出访成果转化应用。此项工作在巡视中已进行了边巡边改。
  针对评比表彰工作统筹考虑不够,清理规范不到位,有的评比表彰项目设置依据不充分、审批不严格的问题。制定了《吉林省总工会进一步加强评比表彰活动管理办法》,明确评比表彰活动的业务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履行相应管理职责,防止出现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过多过滥现象。
  针对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基层、企业和职工群众调查研究不够,联系企业家、劳模较多,联系普通群众、困难职工较少的问题。制定了《吉林省总工会关于加强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的意见》,加强省总工会机关干部劳动实训基地建设,组织引导机关干部深入基层蹲点调研、劳动锻炼,增强服务意识,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倾向。省总工会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到基层联系服务职工群众不少于30天,机关干部每年下基层不少于60天。
  (五)劳动关系研究中心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管理,健全章程;推进科研项目立项和科研项目结题验收。
  (六)银行账户过多,省总工会本级开设6个银行账户,有些账户设立缺乏政策依据,存在一定廉政风险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对相关的4个银行账户进行了清理和撤户。
  (七)内审监督职能发挥不力,内控制度建设滞后,经费审计报告过于笼统,缺乏数据和事实支撑,审计结论缺乏严肃性、权威性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内审监督规范化建设,完善内审监督制度。印发了《吉林省总工会关于建立健全工会经审监督制约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工会审计报告撰写规范及要点(试行)》、《工会审计监督工作流程(试行)》,提高内审监督的规范性、实效性、权威性和严肃性。二是认真研究制定了《吉林省总工会2018年审查审计工作计划》,继续加大对县(市、区)总工会的延伸审计力度。三是召开了全省经审全委(扩大)会议,并就做好工会系统经审工作提出要求。
  (八)管理制度不健全,围绕工程项目建设、大宗物资采购等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搞好排查、堵塞制度漏洞、加强监督管理的问题整改情况。制定了《省总工会阳光采购领导小组职责》和《吉林省总工会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规范省总工会大宗物品、设备采购流程和工程项目建设,形成常态化监督格局,提高廉洁风险防控水平。
  本轮巡视移交省纪委驻省总工会机关纪检组关于省总工会问题线索4件,均予以了结,提醒谈话3人,诫勉谈话1人;省总工会党组收到巡视组发现问题线索1件,已予以了结,对1名违规党员作出脱党处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1—85375507;邮政信箱: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7256号,吉林省总工会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130022;电子信箱:442668290@qq.com。
  中共吉林省总工会党组
  2018年6月14日

 

中共共青团吉林省委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11月15日至12月22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中共共青团吉林省委党组进行了专项巡视。2018年1月5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向中共共青团吉林省委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的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一)“‘四个意识’树得不牢”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着力增强“四个意识”。一是持续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和团干部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切实转化为大力推进从严治团的实际行动,从严管好团的基层组织。二是实施青年岗位建功计划,抓好青年就业创业工作,增强青年围绕中心能力、服务大局意识。三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推动整改工作的落实。四是召开团省委十五届八次全委会,紧紧围绕我省“三个五”发展战略和改革发展大局,统筹推进共青团工作。五是统筹制定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年度集中学习不少于6次。六是完善共青团吉林省第十六次团代会调研方案,全面深入各地了解青年需求。
  (二)“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得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充分发挥团省委党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一是党组成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修订党组会议议事规则。二是进一步学习中央和省委有关群团改革工作精神,细化调整班子成员分工。三是修订《共青团吉林省委挂兼职干部管理办法(试行)》,对挂、兼职干部严格管理。四是严格落实《团省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团干部协管工作的意见》,建立市(州)协管工作档案。
  (三)“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实施集体领导。一是专题讨论研究修订书记办公会、团省委常委会议事规则,进一步健全研究重大事项会前酝酿沟通机制。二是通过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赋予兼职班子成员更加明确的工作职责,通过会前会中充分征求兼职班子成员意见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四)“推动共青团改革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对全省共青团改革的全面领导,推动改革再出发。一是对共青团改革工作进展缓慢的市、县团委进行专项督导。目前,全省9个市(州),60个县(市、区)全部出台改革方案并启动改革工作。二是就直属事业单位改革与省编办沟通,制定团省委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改革方案。三是督促基层团委加强对《关于吉林省市县共青团改革的指导意见》的学习。
  (五)“思想政治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建设。一是组织召开市、县两级团委班子成员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主题读书班”,集中解决理论学习系统性、针对性、实效性不强问题。二是制定《团省委机关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并下发市(州)要求参照执行。三是充分发挥机关工会和党支部作用,广泛开展机关内部关爱帮扶和群众性文体活动,提高干部职工凝聚力、向心力。
  (六)“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全面实施青年思想引领计划,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领域的制度建设。突出共青团特点,通过开展团队日活动,切实抓好对青少年的思想引领、价值引领和网上引领。
  (七)“对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不断提升全面从严治团责任感和紧迫感。一是制定《吉林省基层团建创新计划实施方案》,不断夯实共青团履行职责的组织基础。二是对全省各市县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工作提出具体指导意见,使基层团组织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服务能力明显提高。三是开展吉林省基层团组织创先争优和“增强团员先进性,激发组织新活力”教育系列活动,切实激励广大团员履职尽责,保持和增强团员先进性。
  (八)“基层团组织生活制度不健全、不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全面加强基层团组织制度建设。一是就加强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工作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的建设工作分别下发指导意见,推动团建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二是在全省范围内针对不合格团员处置和团组织整顿工作下发专项通知,切实将从严治团的责任传导到位,不断增强团员意识,提升团组织活力。三是下发《关于做好2017年度团内统计工作的通知》,对全省基层团干部配备情况进行摸底排查统计。
  (九)“基层团组织不能按期换届”问题的整改情况
  切实加强基层团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管理。一是召开市、县两级团委班子成员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主题读书班”,集中开展团务知识培训课程。二是对全省市(州)换届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建立市(州)换届提醒制度。三是对未换届的市州进行问询,并督促按期换届。四是责成市(州)对本辖区县乡村团组织换届工作进行统计,参照建立换届提醒制度。
  (十)“基层团员失管失控”问题的整改情况
  高度重视基层团员失管失控问题,抓好专项整改工作。一是制定下发《2018年吉林省发展团员指导计划》,对全省2018年度发展团员调控工作进行部署,及时进行督导。二是参照《共青团吉林省委关于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对全省各基层团组织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进行规范。三是对全省团费收缴工作进行了再部署,要求各地区、各系统按照《吉林省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做好团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四是坚持开展“两红两优”评选,通过选树典型、学习典型,保持和增强团员先进性和光荣感。
  (十一)“对培养社会青年入团工作不重视”问题的整改情况
  制定下发《共青团吉林省委关于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基层团组织进一步做好社会青年入团的教育引导和鼓励激励,及时发展积极要求进步、各方面表现好的青年入团。
  二、党的建设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十二)“对党的建设重视程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切实把党建工作纳入重要日程,牢固树立狠抓基层党建的意识。一是审议通过《团省委系统党建提升工程指导意见》,全面实施机关党建提升计划。二是召开党组会定期议党,审议2017年团省委党建工作总结及2018年党建工作要点。三是召开专题议党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
  (十三)“党内组织生活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切实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完善制度建设,不断提升党组织战斗力。一是认真研究团省委系统党建工作,就组织生活规范问题制定改进举措。修订《团省委系统基层党支部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流程,明确纪律要求。二是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团省委系统基层党组织设置的实施方案》和《团省委系统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对团省委系统基层党支部进行整合,对各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实施量化考评。三是开展团省委2018年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创新党支部活动内容和方式,提升活动成效。四是指导各支部扎实开展好民主评议党员和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在省纪委和省委组织部指导下,高质量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十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缺乏针对性、实效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不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一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每周在团省委机关干部中开展“学思践悟新思想”常态化学习,创新学做载体、丰富学做内容、提高学做效果。二是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开展创先争优、主题党日、重走抗联路、知名人士进机关、人人论坛等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基层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三是机关党委以月度为节点,对各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情况进行督导并通报结果。
  (十五)“对党员教育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落实《团省委系统党建提升工程指导意见》,通过各类载体对党员干部开展分类培训,切实强化党员思想建设。二是依托线上平台对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直属企业实施分类培训,提高培训针对性。三是及时调转省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中心5名实习教师党组织关系,并指导其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十六)“‘两个责任’落得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一是就2018年团省委系统党的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专题部署,分别明确团省委系统各支部书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二是加强廉政教育,制定《2018年团省委系统党风廉政教育实施方案》,要求每个支部每年学习党风廉政建设不少于4次,支部书记讲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三是利用吉林省廉政教育基地资源优势,加强系统党员干部廉政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四是机关纪委严格落实《团省委关于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切实加强对机关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
  (十七)“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切实在工作中提高对重点单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一是强化财审中心职能,制定《团省委系统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的办法(试行)》,按时对团省委机关及直属单位、团属外围组织进行财务审计。二是加强政府采购风险管理,进一步完善《共青团吉林省委购买社会服务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三是机关纪委不定期对机关干部作风、纪律开展检查,每年不少于15次。四是进一步完善《共青团吉林省委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对大额资金使用加强监管。五是修订团省委系统预算绩效考评方案和考评办法,指导第三方机构定期对各部门(单位)项目实施进度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督导考评。六是修订《团省委直属单位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从严从细健全管控制度,切实加强直属单位管理。
  (十八)“‘四风’问题尚未彻底解决”问题的整改情况
  切实克服“四风”顽疾。一是实施干部队伍锻造计划,切实激发团干部干事创业热情。二是制定《团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坚决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落到实处。三是制定《2018年团省委“走转改”大宣传大调研工作方案》,真正深入基层一线,认真开展调研。四是实施《下沉工作人员考评办法》,抓好下沉干部管理工作。五是研究制定《团省委机关兼职干部工作细则》、《团省委挂兼职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加强对挂兼职干部的管理。
  (十九)“‘四化’问题还明显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切实解决“四化”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团省委机关“常态化下沉基层”等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团干部联系服务青年整体水平。二是继续引入第三方督导机制,对基层共青团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形成工作评估结果。三是加强对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等规定的进一步学习和贯彻,在会务、接待等方面从严从实要求。四是从严管控全年各类活动方案设计和实施,努力贴近青少年真实需求,杜绝出现华丽不实和功利化倾向。
  四、上一轮巡视基本完成整改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个别干部官本位思想比较突出”问题整改情况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做青年友,不做青年‘官’”的要求,不断提高认识、改进作风,着力解决“个别干部官本位思想比较突出”问题。一是举办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主题读书班”,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建立健全机关“常态化下沉基层”和“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机制,切实做好基层青年的联系和服务工作。三是继续完善团省委谈心谈话制度和机关干部考核办法,形成常态化机制,突出考核重点。
  (二)“工程建设的监督存在漏洞”问题整改情况
  全面加强工程建设方面的监督管理。一是修订《团省委直属单位重大事项审批备案制度》,提高对重点单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二是制定《分管领导定期联系所属单位制度》,切实加强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三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进一步排查廉政风险点。四是继续引入第三方机构,强化财审中心职能,定期对直属单位财务进行监督审核,对项目资金实行严格监管。
  (三)“工作‘虚’、作风‘浮’”问题整改情况
  坚持从严从实,持续推进作风建设,促进团省委系统作风建设常态化。一是制定预算绩效考核评估办法,引入第三方督导机制,加强对机关和基层的常态化考核。二是加强对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等规定的进一步学习贯彻和落实,从严要求会务、接待等方面工作,从严管控各类活动方案设计和实施。
  (四)“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分管所属单位和基层较少”问题整改情况
  切实履行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分管单位和基层指导开展工作的职责。一是制定《“走转改”大宣传大调研工作实施细则》,就领导班子调研工作做出明确规定并严格执行。二是制定《下沉工作人员考评办法》,依托常态化下沉定位打卡系统,对下沉干部进行签到考核。三是制定《分管领导定期联系所属单位制度》,分管领导定期深入分管单位指导工作、靠前服务。
  (五)“有的单位财务管理混乱”问题整改情况
  全面加强对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的监管。一是组织直属单位加强对党内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监督条例和中央、省委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的深入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认识。二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规范、廉政建设防控、“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建设项目管理、资产管理等制度。三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审批报告制度。四是由各直属单位牵头成立重大工作项目督查小组,对项目实施进行全程执纪监督,年终邀请审计单位及财务管理机构对本单位财务账册进行审计。
  本轮巡视共向省纪委驻省总工会纪检组移交涉及团省委的问题线索2件,均予以了结。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1-85876603;邮政信箱:长春市人民大街1571号团省委404室;邮    编:130051;电子邮箱:tswzzb402@126.com。
  中共共青团吉林省委党组
  2018年6月14日

 

中共吉林省妇女联合会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11月15日至12月22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中共吉林省妇女联合会党组进行了专项巡视。2018年1月5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向中共吉林省妇女联合会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的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一)推进改革工作不够到位问题整改情况。针对贯彻意见上下一般粗问题。对标全国妇联和省妇联改革方案,结合工作推进实际,修订《省妇联改革工作推进表》,细化具化实化改革举措。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妇联改革工作的通知,督促市县两级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改革台账。完善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例会机制,每季度调度一次改革任务落实情况,推进改革重点难点问题解决。针对跟踪推动落实不够问题。开展改革情况专项督导,及时总结有特色的基层经验做法,建立完善基层典型库。制定《吉林省妇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会议文件等相关规定。以工作落实情况为依据,定期开展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针对对执委和委员职能作用研究指导不够问题。深入研究《关于进一步发挥吉林省妇联执行委员会委员作用的意见》,举办执委培训班,提高执委社会性别意识和履职水平,加强与执委的联络沟通,运用网络新媒体手段,征求执委意见建议,丰富执委履职途径。 
  (二)对下安排部署工作统筹协调不够问题整改情况。针对重大活动顶层设计中缺乏有效调研问题。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大兴调研之风指示要求,重新修订省妇联调研工作制度,制定调研月活动方案,3月下旬到4月下旬,省妇联机关全体干部将利用1个月时间,深入基层,集中调研。针对基层妇联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工作问题。下发通知,就省妇联重要工作项目、新实施活动载体和2018年工作安排等集中征求基层意见,各业务部室在充分征求基层意见的基础上,重新修订年度工作计划,并下发各市州妇联。针对“网姐”培训对象年龄的设计不够灵活问题。认真组织省女子职教中心和基层妇联开展“吉林网姐”培训前调研,根据妇女需求、年龄结构、地域特点、文化层次等重新修订培训计划,拓展培训范围,对经过初级入门培训的“吉林网姐”继续开展中高级培训、实训指导、跟踪服务。针对“4+1”工作法问题。修改完善直接联系服务妇女群众制度,创新联系妇女群众方式,成立联系服务工作队,统筹工作资源,联手结对帮扶,同时建立“4+1”工作监督管理机制,每季度对妇联干部下基层情况进行调度,每年对妇联干部联系妇女群众情况进行抽查,建立工作台账,将工作进一步落细落小落实。
  (三)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整改情况。针对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下发《吉林省妇联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吉林省妇联新媒体发稿实施细则》,规范加强妇联思想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意识形态责任,定期汇报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针对督导、考核、评估抓得不够实问题。制定《吉林省妇联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督导制度》,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责任范畴,纳入领导班子、各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述责述廉内容,纳入内部目标管理考评办法和机关干部岗位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针对网络舆情系统未建立问题。加快推进妇女儿童舆情监测系统建设,及时收集主流网站、微博论坛中涉及妇女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制定舆情月报和重点舆情专报制度,提高妇联干部的研判、应对、处置能力。
  二、党的建设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四)党内政治生活还不够严肃问题整改情况。针对组织生活形式单一问题。创新支部组织生活方式,开展主题党日、读书交流、警示教育基地参观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党组成员带头领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中央、省委重要精神和重大决策,各支部常态化组织学习讨论,党员每年通过新时代“e支部”学习不少于16小时。针对民主生活会剖析问题不够深刻问题。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组织党组成员认真学习党章、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有关规定,积极倡导“不怕得罪人、不怕伤面子”的作风,严格民主生活会制度,将批评与自我批评贯穿于日常谈心交流、领导干部述职等各个环节。针对党组成员参加支部生活不够问题。严格党内生活,从严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党组成员以身作则,积极参与,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参加所在支部活动,每年至少在支部讲1次党课,与所在支部党员谈心谈话全覆盖。
  (五)干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整改情况。针对干部队伍建设整体谋划不够问题。与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和推动基层妇联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的意见》,对加强干部教育培养和实践锻炼提出明确要求,加大协调和推荐力度,向党委及有关部门积极建议,将优秀女干部安排到妇联工作,将优秀妇联干部交流到其他部门使用,目前省妇联已配备处科级挂职干部1名,兼职干部3名。针对干部轮岗交流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制定吉林省妇联机关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对同一岗位、重点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2名处级干部、2名科级干部进行岗位调整,根据干部的工作表现和岗位适应度,分批次向省委组织部提出选拔任用和交流使用建议。针对干部职位空缺较多问题。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梳理省妇联机关及事业单位职位空缺情况,提拔任用2名事业单位处级干部,年底实现空缺岗位全覆盖。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仍有发生问题整改情况。针对电商培训问题。对在未经政府采购情况下,在义乌市举办电子商务培训班期间,违规组织参观活动的问题进行严肃核查,分管主席约谈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具体规定和政府采购、项目执行等相关制度,切实提高项目执行人员依法依规执行项目能力。针对发放节假日值班补贴问题。迅速深入开展自检自查,修订机关节假日值班管理制度,用节后统筹安排串休代替发放值班补贴,组织干部第一时间将发放的节假日值班误餐补助明示的4200元和未明示的1400元共5600元全部退还,并登记入账。
  (七)违反财经纪律问题比较突出问题整改情况。针对财务监管不到位、不严格问题。修改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在项目实施前增加资金使用申报审批环节,增加报销票据二次复核程序,对财务管理的重点难点问题随时进行专业咨询,每年聘请专业审计机构对全年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针对财务报销手续不完善问题。开展财务政策和财务知识专题培训,对财务制度、财务报销流程和相关注意事项进行详细解读。组织机关国有资产核查,出具专业机构核查报告,并形成“每年核查一次”的长效机制,严格按预算和财务相关文件标准执行项目活动,避免超范围超标准支出。针对下属事业单位问题。加强对下属事业单位的管理监督,对项目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组织力量认真调查核实,及时整改纠正,严格事业单位预算审核,每年聘请专业机构开展财务审计和国有资产核查。
  (八)机关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问题整改情况。针对廉政风险防控制度落实不够好问题。重新排查各部门廉政风险点,完善廉政风险清单,重点岗位、重点人员撰写廉政风险承诺书,部门负责人签字背书。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党组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重点岗位人员“一对一”开展廉政约谈,层层传导压力,筑牢廉政防线。针对事业单位财务人员有时参与用品采购问题。进一步规范用品采购流程,按照财务制度要求,严格禁止财务人员参与采购。建立机关与事业单位纪检工作联动机制,党委、纪委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监督事业单位财经等各项纪律执行情况,坚决杜绝相关问题发生。
  本轮巡视移交省纪委驻省总工会机关纪检组关于省妇联问题线索25件,均予以了结。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1—81162381、81162345;邮政信箱:长春市人民大街1571号225室;邮编:130051;电子信箱:jlsfljgdw@163.com。
  中共吉林省妇女联合会党组
  2018年6月14日

 

中共吉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11月15日至12月22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中共吉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党组进行了专项巡视。2018年1月5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向中共吉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的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一)党对文艺工作的领导亟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党组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还不够到位。对全省广大文艺工作者的思想政治引领作用不够突出。具有鲜明政治引领作用的品牌活动不多”的问题。一是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专题集体学习会,进一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文联十大开幕式上的讲话、省委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实施意见及中央和省委关于群团工作的方针政策,为有力地指导文艺和文联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实施常态化、具有鲜明政治引领作用的培训工程,把新文艺群体、文艺组织的骨干纳入培训范围,对各全省文艺家协会负责人、主席团成员、理事和市县文联负责人原则上每5年进行一轮系统培训,现已完成培训方案制定工作。三是注重培育“吉林省文艺志愿服务”等有鲜明政治引领作用的文艺品牌活动,强化督导推进,提升活动的整体效果。元旦、春节期间,广泛开展“送欢乐下基层”“文化惠农直通车”“文化进万家”“文艺扶贫奔小康”“双节惠农”“ 红色文艺轻骑兵”等系列文艺志愿服务活动,累计600余名艺术家和文艺志愿者参加,受益群众万人。
  针对“党组领导核心作用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缺少对文联整体工作的长远谋划”的问题。结合即将召开的省文联第九次代表大会和深化改革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查研究,制定《吉林省文联2018——2023发展规划》,紧紧围绕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转变职能,营造出人才、出精品的良好环境。
  针对“文联对所属协会统筹管理不够。对所属协会工作监管、督导不够有力。有的协会执行章程不够严格,有的协会开展文艺评奖不够规范”的问题。一是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通气协调会,增进机关及协会间的协调和配合。不定期开展省文联内部“艺术大讲堂”活动,加强协会之间的业务交流。二是督促各协会依章程开展业务工作,将依章程履职情况纳入述职考核内容。已做好省音乐家协会等到届协会换届筹备工作。制定《吉林省文联文艺评奖实施办法》,规范文艺评奖活动,提高评奖的公信力和影响力。
  针对“对全省基层文联组织指导不够”的问题。认真组织调研工作,对基层文联建设开展深入的调查研究、提出建议。一是制定《吉林省文联机关和协会干部下基层服务实施办法》,加强与基层文联的联系。二是结合元旦、春节期间文艺志愿服务活动,完成了一轮调研工作,向各地党委政府提出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强的建议,指导督促中央和省委方针政策在基层文联的贯彻落实。建议长期未换届的市州文联按文联章程规定开展换届工作。
  (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还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仍需进一步加强”问题。一是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教育,增强阵地意识,提高落实意识形态有关管理规定的坚定性和自觉性。二是按要求定期向省委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起草的《中共吉林省文联党组2017年度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报告》及时报送省委。
  针对“意识形态管理相关配套制度还不够完善。对所属杂志存在监管隐患,缺乏及时扼制问题、解决问题的管理机制”问题。强化阵地意识,全面排查所属杂志、网站存在的意识形态安全隐患,制定《吉林省文联关于加强所属期刊、网站意识形态管理办法》,加强导向管理,切实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
  针对“文艺评论家协会迟迟未能成立”问题。充分发挥《文艺争鸣》作用,成立吉林省文艺评论家协会,广泛吸引文艺评论人才,加强主流文艺理论队伍建设。
  (三)机关化、行政化倾向一定程度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在机关化方面,团结联系服务基层文艺工作者、特别是新文艺群体的工作还不够深入”问题。注重对基层文联、各艺术家协会的指导帮扶。与各方面文艺工作者建立广泛联系,多方听取意见。一是每年有针对性地开展基层调研工作,明确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调研时间不少于60天,提高调研质量,加强对基层文联和各艺术家协会的指导帮扶。二是建立省文联领导班子成员及各文艺家协会负责人直接联系基层文艺工作者制度,逐步形成对包括新文艺群体等广大文艺工作者联合开展服务的工作格局。
  针对“在行政化方面,结合实际抓落实不够有力,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少,对工作的监督落实不到位”问题。在指导工作时,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勇于担当作为,认真研究具体问题,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到一事一议。建立《党组工作部署推动落实工作台账》,强化督查落实,破解“最后一公里”难题。
  二、党的建设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一)机关和基层党建工作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党内政治生活落实不够到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有的党组成员对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认识不足”问题。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把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督导、同落实。一是制定出台《中共吉林省文联党组关于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实施办法》,以党建统领业务工作。二是党组成员严格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参加支部活动,将参加党支部活动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述职内容,指导带动基层党组织建设。
  针对“落实党建目标责任制效果不理想”问题。强化党组对机关党建工作动态管理。召开落实党建目标责任制调度督查推进工作会议,研究各支部党建工作,听取汇报,督促推动各支部党建目标责任制落实。加大问责力度,对未完成目标责任制的单位负责人取消年度考核评优资格。
  针对“党建基础性工作不规范、不扎实。开展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不够规范。下拨党费开展活动任务没有完成”问题。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党建工作基础性知识,从2018年开始,充分利用省文联机关党建群,每周至少发送一期党建基础知识供党务工作者和党员学习参考;依托省直机关工委党校,加强对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培训,保证全覆盖,提高党务工作水平;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相关制度,保证工作规范性。二是进一步完善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制定《吉林省文联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扎实做好下拨党费开展活动等党建基础性工作。
  针对“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机关党建工作力量薄弱,人员配备不强。发展培养党员工作滞后。各党支部工作开展不够均衡”问题。结合实际,在条件具备的处室、协会、直属事业单位适时建立独立党支部。为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逐步配强专职和兼职党务工作人员,已在各党支部配齐纪检委员。按照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职责,严格标准和程序,积极引导吸纳优秀分子加入党组织,壮大党员队伍。加强对各党支部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组织开展各党支部之间的学习交流活动,全面提高各党支部工作水平。
  (二)选人用人工作亟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中层干部断档”问题。完善《吉林省文联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吉林省文联处级以下非领导职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德才兼备原则,积极稳妥地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4月30日前初步解决处级领导职位空缺较多,非领导职务人员主持工作的问题,选好配强各级领导班子。
  针对“干部队伍素质有待提高、培训工作亟待加强”问题。通过多种方式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一是通过招录公务员、选调生等方式,每年充实3至5名年轻干部,同时通过退休自然减员的方式,在5年之内有效解决干部队伍整体年龄结构性偏大、全日制学历人员偏少的问题。二是借助省委组织部、省委党校、省公务员局等部门的干部教育培训平台,积极选派工作人员参加政治和业务培训,同时充分发挥省文联联系艺术家的优势,以业务讲座、观摩学习等形式改善干部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三是积极为干部提供便利条件,鼓励参加继续教育提升学历,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针对“编制配置不够均衡”问题。一是认真研究各处室、协会的职能,根据形势、任务发展需要适时与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协商,优化编制配置。二是根据省民间文学三套集成办公室职能变化,对其职能、机构名称进行调整,按照《吉林省文联深化改革方案》就省民间文学三套集成办公室更名为吉林省文艺志愿服务中心事宜正在与省编办沟通办理。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一)“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党组主体责任有待强化。党组对专题议党、定期议党工作深入研究不够,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不到位。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全面把握省文联党建工作,召开专题议党会议,重点学习《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党组)定期议党和专题议党暂行规定〉的通知》(吉办发〔2017〕45号),准确把握定期议党、专题议党的原则、标准、要求等规定,专题研究省文联党费收缴管理使用事宜。在实际工作中,通过党建工作述职、定期报告、谈心谈话、教育警示、案件查办等,推动领导班子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要求,落实好分管领域党建工作。
  针对“党组在一些重大问题决策上还存在偏差。对杂志承包等历史遗留问题和个别群众反映强烈的诉求,长期没有加以妥善解决。拖欠承包费以及省文联工作人员在杂志领取工资、报销费用”问题。一是对个别群众反映强烈的诉求,巡视之前党组即请反映问题的同志就个人诉求做好汇报准备,并责成有关领导班子成员对其提出的问题进行调研,了解相关情况。2018年1月5日,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听取并研究了该同志要求省文联予以解决的有关问题。现对相关问题已进行调查,文联有关负责同志认真向该同志作了说明解释,并耐心对其作了思想工作。二是把《小说月刊》《民间故事》《当代音乐》承包的历史情况彻底排查清楚,提出改进管理模式、解决拖欠承包费问题的初步方案;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杂志的管理模式,进一步规范管理,加强监管,合法合规解决承包费拖欠问题。三是已将有关人员在杂志领取不合理费用全额退回,并对相关协会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在《吉林省文联财务管理制度》中,进一步完善对协会及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监督管理相关内容,强化财务监管。
  针对“对干部严格管理和警示教育不够”问题。坚持领导干部带头,认真执行相关工作制度,对分管工作严格纪律要求,强化作风建设,督促检查相关纪律执行情况。利用身边发生的违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已分别在2017年度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会议上开展了警示教育。
  (二)针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力度有待提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无依据发放外审费、编审校对费及领取编审校对费、外审费的相关责任人开展了批评教育,相关人员已将领取的外审费、编审校对费退回。责成《文艺争鸣》杂志社认真整改,加大对杂志社的财务监管力度,保证不再出现此类无依据发放费用的情况。在《吉林省文联财务管理制度》中,进一步完善对二级预算单位财务工作监督管理相关内容,堵塞制度漏洞。
  (三)财务、资产管理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2015、2016年,省文联违规收费12.46万元,且未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问题。2017年8月,省审计厅提出省广播电视艺术家协会主办电视艺术“丹顶鹤奖”收取专家评审费的问题。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省广播电视艺术家协会停止收取此项费用。2017年省视协立即停止了该项收费,并保证今后不再收取此项费用。同时在《吉林省文联财务管理制度》中完善监督管理相关内容,强化管理。
  针对“有些协会会费公款私存,使用非正规票据,会费使用随意性大,不合理支出较多”问题。已对会员会费收取管理使用不规范的相关协会负责人开展批评教育。依照协会章程、按有关规定提出申请,按规定领取正规票据,合理收费,会费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在《吉林省文联财务管理制度》中,进一步完善会费收缴管理使用制度相关内容,规范会费收支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针对“财务管理不合规和两处固定资产房屋未及时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问题。规范财务管理和固定资产管理。一是对省文联办公室、《文艺争鸣》杂志社负责人及有关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强化对二级预算单位的财务监管,加强对文联财务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严格财务人员管理,要求财务人员切实提高工作的严谨性,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严格执行财务相关规定。二是完善《吉林省文联财务管理制度》,堵塞漏洞,加强监管。在每年年中对所属二级预算单位财务工作进行一次集中检查,提高财务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三是成立解决房屋产权问题工作组,全面摸清河北省南戴河和长春市自由大路吉剧团两处房屋历史情况,前往房屋所在地产权部门办理产权事宜,客观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及早完成产权登记,规范固定资产管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1-85261440;邮政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6255号;邮编:130021;电子邮箱:jlswldz@163.com。
  中共吉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党组
  2018年6月14日

 

中共吉林省作家协会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2017年11月15日至12月22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省作协党组进行了专项巡视。2018年1月5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向省作协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的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一)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党组书记和驻会主席之间工作有时衔接不够好,影响党组核心作用发挥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领导,党组认真履行政治领导责任,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重要作用。二是切实加强党组对文学界的政治引领。坚持以习近平文艺思想统领作协工作和文学事业,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文艺思想,作为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学事业的根本途径,作为作协党组在文学界发挥政治引领作用的重要政治责任和首要政治任务,不断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文艺思想引向深入。主席团、全委会、各专业委员会、文学院、《作家》杂志、各报刊网络都把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任务,安排学习培训活动。散文委员会组织学习座谈并在《吉林日报》东北风专刊推出学习专版。诗歌委员会举办学习党的十九大座谈会暨吉林省诗歌年会活动,省作协领导到会作了十九大精神宣讲。省文学院组织签约作家集中培训学习,组织农民作家、省内网络作家代表座谈。儿童文学委员会、文学理论评论委员会、小小说委员会等各专业委员会,都充分发挥专业带头作用和组织作用,积极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文风》内刊、北方作家网设立专栏专版,专题报道学习进展。通过一系列学习培训活动,提高了广大作家和文学工作者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打牢了文学创作和文学理论评论的思想基础,促进了习近平文艺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我省文学界落地生根。三是建立健全党组会议制度。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规定,修订了《省作协党组决策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对重大问题一律集体决策,规范并严格执行决策程序。今年以来已召开了8次党组会,通过了一些重大事项,决策更加科学、民主、高效。四是建立党组书记与驻会主席沟通协调机制。修订《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班子成员日报告制度,及时通报每位领导同志的工作内容和去向,加强了党组成员间的沟通交流。
  (二)班子合力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推进党组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提高党组工作质量水平,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党组发挥核心作用与领导班子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责相统一。增加党组会召开频率,会前精心准备,会中广泛讨论,会后通报情况。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高效决策,建立省作协“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推动“三重一大”事项全部通过党组会研究讨论、集体决策,既增强了工作透明度,又加强了班子成员间的工作交流和信息沟通。二是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开展谈心谈话、进行坦诚交流,形成共识,增强班子合力。三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解决班子成员之间存在的不团结、不协调、沟通不顺畅的问题,切实增强省作协领导班子的整体合力,为党组发挥核心作用奠定基础。
  (三)领导班子威信不高,不敢触及矛盾问题的整改情况。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开展了谈心谈话,坦诚相见,进行了深入的思想交流。班子成员间也进行了谈心谈话,敞开思想,承担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与干部职工普遍开展了谈心谈话,及时发现梳理并处理了群众关心的一些难点热点问题,及时做出反馈,增强了班子在群众中的信任度,提高了领导班子的威信。
  (四)机关化、行政化问题还比较突出的整改情况。一是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解决“机关化”问题。深挖思想根源,打好解决“机关化”问题的思想基础,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引导干部转变思想观念,强化群众意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的要求,坚持工作重心下移,切实做好面向基层作协组织和基层作家、文学爱好者的联络协调工作。党组要求省作协各业务处室和各事业单位研究制定破解机关化、联系基层的工作制度。二是通过改革,减少行政部门。制定了《吉林省作协深化改革方案》,提出20多条具体改革措施,着力转变职能,建立面向基层、面向社会的服务体系,增设社会联络部等业务部门,强化社会联络功能,密切联系基层和创作一线文学工作者。三是加大服务基层工作力度,增强文学公共服务能力,创新服务作家工作机制。更多地组织面向社会、面向基层的文学活动。建立文学志愿者服务制度,鼓励作家参与促进全民阅读和文化惠民活动。四是开门搞创作,加大“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工作力度。制定和完善相关措施办法,促进作家深入生产生活第一线,创作更多现实题材的文学作品。五是持续开展“让文学照亮生活”系列活动、文学“结对子”活动,组织作家、评论家和基层作协结成文学帮扶对子,提高基层文学骨干的创作水平。省文学院加强文学培训服务基层作家的力度,计划每年与基层县市作协合作举办1—2期基层作家培训班,重点扶持基层作家和文学爱好者。举办优秀基层学员创作座谈会,邀请国内或省内著名作家、重要文学期刊编辑对基层青年作家进行一对一指导。继续举办“作家进校园活动”,扩大文学培训工作的社会影响。六是按照《省作协领导干部调研工作制度》规定,对领导干部的调研工作进行量化、提出具体要求。七是严格会议审批程序、控制会议数量,严格控制会议规格、规模,开有内容的会,开解决问题的会,努力提高会议质量。
  (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健全落实工作机制。党组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担当起党管意识形态责任,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更加高度的思想自觉、更加坚定的行动自觉,坚决落实好中央和省委意识形态工作各项要求部署,坚决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把意识形态工作抓实抓细。提高对文学思潮、文学舆情的辨析引导和开展斗争的能力水平,对大是大非问题敢于举旗亮剑,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牢牢掌握文学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班子民主生活会、个人述职报告和单位年度工作总结,都要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作为专项内容总结汇报,并纳入干部选拔任用、绩效考核内容和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监督检查范围。二是加强文学思潮、文学舆情分析研判,积极主动做好舆论引导工作。三是加大抓队伍、管阵地的工作力度,不允许传播错误思想和言论,不允许发出噪音、杂音。
  二、党的建设方面
  (六)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加强党员干部的廉洁纪律教育,夯实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一是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党组会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2月1日,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十九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精神,学习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传达学习《党委(党组)定期议党和专题议党暂行规定》,确定党组定期议党每年不少于两次,专题议党根据需要随时召开,并邀请纪检组相关同志参加。二是严格履行《吉林省作协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办法》,着力强化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认真落实述职述责述廉制度,2月9日,召开了党建工作述职述责述廉会议,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积极配合省纪委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组各项工作,及时发现和督促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对重点处室、重点岗位人员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及时谈话、及时提醒、防微杜渐。四是坚持正面典型教育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两手抓”,开展以案说纪,深刻剖析典型案件,推进廉洁文化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红线”,守“底线”。
  (七)基层党建工作多年处于“撂荒”状态,党组织活动没有形成规范化、制度化,组织活动内容单一,吸引力和凝聚力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把基层党建工作列入省作协党组工作重要日程,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确定党组每年至少召开4次会议研究党建工作,做到对党建工作年初有部署,年中有督促,年终有考核。认真落实《吉林省作家协会党组工作规则》,规范各项工作程序和党组会议记录等基础性工作。在基层党建工作中,按照党章的要求,坚持标准、注重经常、讲求实效,推动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严格实行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各支部每半年向机关党委报告一次党组同志参加支部活动情况,对无故不参加支部活动的领导干部提出批评。二是制定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机关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机制。建立完善基层党建工作检查机制,加强对党建工作的日常检查。每年开展一次述职评议考核。党支部书记向机关党委提交报告工作,向省作协党组述职,党组对党支部书记进行综合考评。落实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责任制,突出“一岗双责”中的党建领导责任,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三是充分发挥好支部书记的带头作用和支部委员的协调联动作用,从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经常性基础性工作入手,通过建章立制、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逐步规范支部组织各项工作。持续推进省作协“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全面从严治党压力层层传导到基层党组织、传导到每一位党员干部,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引导,夯实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四是创新党的工作载体,充分利用新时代e支部、党建微信群等网络平台,组织党员参加网络学习,创新学习方式,丰富党建工作内容,增强基层党组织的生机和活力。
  (八)两个事业单位长期不配备领导问题的整改情况。党组多次研究事业单位领导班子配备问题,坚持把事业单位领导班子配备与作协深化改革结合起来,在机构调整中,按照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的职能定位、业务素质要求,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开门办作协,公开选拔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已确定从外单位调入一名专业干部到创研室担任负责人,目前正在办理调转手续。
  (九)用人机制不灵活,人才梯队建设严重断档,专业干部匮乏,行政干部“缺边少袖”,残缺不全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一盘棋”意识,将各方面、各类型干部纳入视野,统筹推进省作协与会员单位、作协内设处室与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双向挂职、轮岗交流。二是认真研究事业单位领导班子配备问题,坚持把事业单位领导班子配备与作协深化改革结合起来,党组书记和分管人事工作的副主席多次到省人社厅等部门就机构、人员调入、职称评定等问题进行沟通协调。三是认真研究文学人才建设严重断档问题,创新机制,注重选拔创作成果较为丰富、作品质量较高的中青年作家和热爱文学事业、有培养前途的文学工作者充实到专业作家、签约作家队伍,优化文学事业管理层结构。抓好以“签约作家”为重点的文学精品创作工作,对签约条件、管理规章进行了修订,完成了第二届签约作家评选工作,目前已确定新一届“签约作家”15人。抓好职称评审工作,党组书记和分管人事工作的副主席多次到省人社厅沟通,探索文学界职称评审的新路子、新办法,提出文学类职称评审的建议,并积极争取中级职称评审权。
  (十)交叉任职问题的整改情况。坚持边巡边改,调整一名同志不再担任会计和办公室岗位,专职于机关党委和纪委工作。今后将结合省作协改革,重新定岗定责,明确岗位职责,逐步加以解决。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十一)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会前认真准备。贯彻落实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好2017年度全省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精神,党组会专题研究召开民主生活会的相关工作,制定《省作协2017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在自学《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的基础上,于2月1日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为开好民主生活会做好了思想理论准备。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向作协主席团成员、作协机关干部职工、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建议。期间,党组书记专门主持召开省作协各处室及部门负责人、群众代表和作家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共归纳整理出6个方面的意见建议。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还按要求认真开展了谈心谈话,在会前真正把问题谈通谈透,在此基础上班子成员认真撰写了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列出了详细的问题清单,并经党组书记审定后上报督导组。二是会上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2月9日党组召开了2017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组和班子成员认真查摆自身和班子存在的问题,注重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反省差距,直面问题。党组成员之间开展批评,共提出21条意见,这些意见出于公心、直截了当,起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得到了督导组的充分肯定。三是会后及时通报。机关党委列出问题清单和台帐,定期在党组会上通报整改情况,督促整改落到实处。
  (十二)“四风”问题有死灰复燃的苗头,“吉林大地行”等采风活动有时流于表象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从严落实“两个责任”,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省作协党组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严守“六项纪律”,支持纪检机构履行监督职责,以严的要求和实的举措深化省作协机关作风建设。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深刻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进一步增强加强作风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对机关及事业单位开展的文学活动,进行充分论证,坚持勤俭办活动,注重活动的实际效果,将每项活动方案提交党组会研究确定。三是制定《“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工作办法》,对“吉林大地行”采风活动、“深入生活、扎根人民”等活动,进行统筹设计,减少数量,提升质量,注重把采风活动与服务基层结合起来,开展文学讲座、改稿会及“种文化,结对子”等文学服务活动。四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内蒙古自治区苏尼特右旗乌兰牧骑回信的重要指示精神,省作协每位领导同志在春节前各率领一支吉林省新时代红色文艺轻骑兵文学服务小分队,分赴德惠、双阳、梨树、农安、蛟河等地的乡镇村屯,充分利用各地的新时代传习所、文化活动室,开展了文学交流服务活动,受到基层文学爱好者的欢迎,取得很好的成效。
  (十三)机关风气不正、纪律散漫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机关作风建设整治活动,加强教育,由分管领导与处室人员进行谈话,明确提出了关于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的要求。严明组织纪律,机关党委和人事处强化监督检查,严肃工作纪律,奖优罚劣,并定期将检查情况及奖惩结果在全体职工大会上进行通报。二是修订了《省作协机关考勤请假制度》,严格执行请假制度,规定党组书记、主席离开长春必须向省委报告,副主席和秘书长必须向党组书记报告,其他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必须向党组请假;三是把日常管理纳入内部绩效目标考核。经过强力整治,作协机关与下属单位作风得到较大改变。
  四、上轮巡视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十四)省作协干部管理比较混乱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范选拔任用干部,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确保把好干部选出来,坚持对每名拟任用人选都做到“凡提四必”。 二是严格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程序,对于省人社厅制定的岗位聘用相关规定不折不扣执行到位。三是严格个人事项报告制度。组织领导班子和机关事业单位处级干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熟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填写、审核要点和查核结果运用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两项法规”要求,对干部重点抽查和随机抽查中发现的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按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四是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机关与事业单位长期混岗,人岗分离的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进行了情况摸底,下一步,将根据深化改革和实际工作情况,逐步配齐机关行政岗位和事业单位领导岗位,分期分批解决人员混岗问题。
  本轮巡视移交省纪委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组关于省作协问题线索2件,均已了结。提醒谈话、严肃批评教育1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和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1-85680784;邮政信箱:长春市人民大街6255号,吉林省作家协会; 邮政编码:130021;电子邮箱: 806603893@qq.com。
  中共吉林省作家协会党组
  2018年6月14日

 

中共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11月15日至12月28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中共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党组进行了专项巡视。2018年1月5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向中共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的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机关化、行政化问题还比较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针对省科协几任领导班子主要领导都来自于行政部门,形成固有的思维模式问题。党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中央、省委有关群团工作的指示要求,提高政治站位,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用发展的眼光大胆创新实践,积极推动科协深化改革,坚持党对科协工作的领导,承载起新时代科协组织的光荣使命,发挥党和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纽带作用,突出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团结带领全省广大科技工作者听党话、跟党走,积极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幸福美好吉林作出新贡献。针对习惯于坐在办公室研究工作,靠文件、会议指导工作,深入基层少的问题。坚持民主办会,突出科技工作者主体地位,认真解决科协与科技工作者联系不亲、不紧等突出问题。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研究制定2018年省科协党组调查研究工作方案,党组领导带头走出机关、走出办公室,深入基层和科技工作者之中,了解实情,真心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维护科技工作者权益,充分调动和发挥科技工作者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落实《吉林省科协干部联系科技工作者制度》,责任分工到人。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每人分工联系5个学会、5个基层科协组织,每名机关干部联系10名科协代表大会代表。召开科技工作者座谈会,并结合元旦、春节走访慰问活动,广泛听取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建议。加快建设“网上科协”,整合各类科技资源和数据,为全省科技工作者提供智能、便捷、有效、安全的一站式服务,目前已开始上线试运行。
  (二)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针对落实省委办公厅《吉林省贯彻〈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不够迅速问题。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制定《吉林省科协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压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做到“三带头、四亲自”,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形势,不断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通过科协官方网站、网络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QQ群、内刊、科技馆、科普画廊等,大力传播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唱响时代主旋律,弘扬正能量。将“吉林科普微窗”微信公众号由原来委托社会机构运营改为由省科协自主管理维护,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针对没有做到每半年向省委作一次专题汇报,没有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到应有的位置问题。党组做到即知即改,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极端重要位置,纳入党建工作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科协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检查和指导,定期通报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严格责任追究。党组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向省委作一次专题汇报。党组成员把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职责作为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二、党的建设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针对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次数少的问题。认真学习十九届中纪委二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定期议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召开2018年吉林省科协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回顾总结工作,部署重点任务,推动省科协党风廉政建设开创新局面。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分管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定《吉林省科协事业单位领导班子“一岗双责”监督考核办法》,坚持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相统一,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紧盯元旦、春节、清明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召开会议专门部署纠正“四风”、廉洁过节工作。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通过QQ工作群、微信群等经常向党员干部发布警示教育提醒、推送警示教育案例,教育党员干部坚决筑牢防线、守住底线、不越红线。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分层次普遍开展约谈、提醒谈话和述责述廉工作,并形成常态化,对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做到早预防、早提醒,避免发生违纪现象。
  (二)关于党组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针对在召开民主生活会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仍存在不习惯、不适应的问题,还存在先肯定再批评、说半句留半句的现象,“辣味”不够,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没有成为常态问题。党组成员认真学习党章和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提高思想认识,会前认真准备,会上党组书记带头作党性分析和报告个人重大事项,从严查摆、从严剖析、从严整改,切实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努力做到自我批评见人见事见思想,相互批评真刀真枪有辣味,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错误,提高了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党组成员还积极参加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并对会议进行指导和点评。通过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使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得到发扬,党内政治生活展现了新气象。
  (三)关于党组对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不够,党组织的吸引力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针对党组对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不够,党组织的吸引力不强问题。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坚持“科协干部是党的干部”的指导思想,把思想政治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从严管理队伍,不断强化科协干部职工理论武装,组织开展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党的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活动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宣传党的主张,扩大党的影响,吸引非党干部职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政治上要求进步,提高思想觉悟。落实《吉林省科协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实施方案》和党支部学习计划,党组领导带头讲党课和作学习辅导报告,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开展多种形式学习教育活动,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高为科技工作者服务的能力和水平。针对发展党员数量少问题。认真抓好党员队伍建设,制定党员发展计划和党员积极分子培养计划,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争取做到成熟一名发展一名,使党员队伍建设不断档、不脱节。2017年底发展了2名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针对近10年来有7名干部未与组织汇报,自行加入了民主党派,其中有3名是处级干部问题。党组进一步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承担政治责任,按照省委统战工作的部署,从巩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大局出发,有序做好民主党派成员发展和干部管理使用工作。对已加入民主党派的同志开展谈心谈话,加强政治引领,帮助他们提高政治站位,积极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作用,为吉林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四)关于基层党组织活动不规范,没有形成经常化、制度化问题的整改情况。针对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内容不够丰富,形式单一,吸引力和凝聚力不强问题。进一步强化机关党委抓党建的主业责任,督促党支部制定工作计划,丰富党建活动内容,创新活动载体,通过举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演讲比赛、党建扶贫活动、支部与学会党建共建活动、观看《厉害了,我的国》电影、深入开展学习黄大年活动、参加时代楷模南仁东先进事迹报告会等,增强了党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集中整改期间,7个党支部开展各项活动共计32次,党组成员参加党支部活动共计15次。针对“三会一课”制度坚持不够经常,各党支部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活动较少问题。制定《2018年省科协党支部党建工作督查考核实施方案》,压实党支部书记“一岗双责”责任,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在抓严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结合业务工作抓好党建工作,开展好专题教育和主题党日活动,切实担负起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的职责,积极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要求党支部每月至少开展1次活动,将党支部党员人数多的划分党小组开展活动,指定专人做好党支部活动记录,建立工作台账。
  (五)关于干部管理还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针对长期混编混岗,人岗分离,人员青黄不接。3名事业编制人员长期在机关从事财务工作;有的直属事业单位班子成员均为55岁以上,后继乏力,干部严重断档问题。党组认真研究理顺人事管理工作机制,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省科协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结算中心,把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纳入结算中心统一管理,彻底解决3名财务人员混岗问题。结合省科协机构改革,已对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进行了统筹调整,充实了年轻干部,并按计划逐步形成合理的年龄梯次结构。针对处级干部空岗较多,长期不任用,影响年轻干部的积极性问题。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严格选人用人标准,新选拔任用了5名处级领导干部,其中4人是40岁以下的年轻干部,填补了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处级职位空缺。针对干部交流不到位,有的部门、单位领导干部多年没有轮岗交流问题。制定《吉林省科协人事管理办法》、《吉林省科协干部交流轮岗工作方案》,启动并实施了省科协干部交流轮岗工作,统筹对机关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处级干部进行多岗位、多层次交流轮岗,共交流轮岗处级领导干部15人、非领导职务干部8人、改任非领导职务1人,并开展任职谈话活动,推动履职担当。针对选人用人把关不严,任用了在群众中有负面影响的干部问题。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科协干部选拔任用中,突出“好干部”标准,完善民主推荐办法,加强干部考察工作,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将真正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选拔上来。加强干部考核监督,对群众意见比较集中的干部进行约谈,对年度考核不理想的干部进行谈话提醒,对不适宜担任现任职务的干部作出了岗位调整。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针对省科协将房屋对外出租给7家单位,这样的重大事宜均未通过党组会议集体研究的问题。党组做到立行立改,严格执行《党组工作规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凡属决策范围的“三重一大”事项都由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决不以会签代替会议。严格落实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规定,扩大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切实推进民主建设,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组和群众监督。对过去的一些未经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开展了“回头看”,查找问题,堵塞漏洞。制定《省科协非办公用房出租出借管理办法》,开展省科协非办公用房出租出借清理工作,依法依规处理有关问题。对拟重新出租出借的非办公用房,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报批和备案。
  (二)关于“四风”问题还时隐时现问题的整改情况。针对存在形式主义,省科协“吉林科技网”只要领导不参加活动就上不了头条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指示精神落到实处,党组领导以上率下,带头纠正“四风”,制定《吉林省科协网站政务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对外宣传工作,提高信息质量,压缩信息报道数量和字数,设立“科协要闻”专栏,反映全省科协系统各方面的重点工作,取消了“头条”栏目设置,并明确图片报道中不使用领导干部特写照片。针对省科协机关发文还呈递增趋势问题。加强省科协机关发文管理。严控发文数量,明确对未列入年度发文计划的项目,一般不予发文;确需发文的,要从严把关。严格控制发文规格,没有实质内容、照搬照抄上级文件的,一律不发;能以机关部门函件形式解决的,不再以省科协名义发文;能使用电话、传真、邮件等其他手段办理的不再发文。针对存在机关作风不正、纪律散漫,个别工作人员不按时上下班,有的长期不上班,没有制裁措施问题。强化科协作风建设,积极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爱岗敬业、履职尽责的工作氛围,完善《吉林省科协工作人员考勤办法》,开展工作纪律检查和抽查,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对违纪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在年度考核中,对存在违纪情况的事业单位人员,分别将2人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1人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另对2人取消当年申报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三)关于存在兼职取酬问题的整改情况。针对2015年1月至2016年9月,个别干部存在兼职取酬问题。开展省科协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兼职取酬问题全面清理排查工作,坚决杜绝兼职取酬问题发生。对个别干部违规领取的薪酬一律责令全部退回,共清退违规兼职取酬资金6000元,已对相关人员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作出严肃处理。
  (四)关于违反财经纪律问题比较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针对省科协挪用专项资金,用于办公经费、职工失业保险等支出问题。省科协已将挪用的专项资金全部归还原资金渠道。按照巡视组要求,深刻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了省科协专项资金管理,自觉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用途和使用要求办理财务支出,坚决杜绝发生挪用专项资金行为,确保专款专用。针对2013年至2015年,2个直属事业单位无接待公函发生招待费问题。配合派驻纪检组认真做好问题核查工作,按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党组要求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纪律,加强公务接待管理,规范接待程序,履行财务报销审批手续,不准再出现无接待公函支付业务招待费情况。针对2015年至今,有的直属事业单位虚列水电费支出,用于临时工开支和物业相关支出问题。进一步理顺物业管理关系,理顺物业临时工开支和物业管理支出渠道,明确物业管理工作由省科协办公室统筹管理,坚决杜绝虚列资金情况。针对个别直属事业单位收取评审费,部分现金在个人手中存放长达16个月才上交单位的问题。配合纪检组做好问题核查工作,督促该直属事业单位对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作出整改,并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了严肃处理。针对2014年至2015年,省农村专业技术协会违反财经纪律虚列项目支出和挪用专项资金问题。督促省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对违反财经纪律虚列项目支出问题作出整改,要求其尽快完成换届工作,对挪用专项资金在具备条件时归还原资金渠道,已对相关责任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作出了处理。针对2014年至今个别直属事业单位超预算支出“三公”经费问题。配合纪检组做好问题核查工作。进一步加强省科协年初预算编制管理,细化“三公”经费支出,指导督促直属事业单位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部门预算,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有效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五)关于纪委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针对工作程序不规范,超越权限处理信访件,初核报告过于简单等问题。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届中纪委二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切实压实“两个责任”。党组重视和支持机关纪委工作,切实发挥党内监督作用,认真执行执纪监督工作规则和工作程序,准确掌握并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建立信访举报件登记制度,严格审批程序,规范工作流程,确保依纪依规处理信访举报件。加强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组工作指导和监督,定期向派驻纪检组和省直纪工委汇报工作情况和信访件处理情况。
  四、上轮巡视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违反“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有关规定问题的整改情况。针对省科协直属事业单位主要领导违反“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的有关规定,依然作为财务负责人签字的问题。党组加强对直属事业单位“一把手”的日常管理监督,严格要求落实“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的规定,明确班子成员责任分工和报备。认真做好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干部选拔任用相挂钩。通过省科协机构改革,逐步配齐配强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针对省科协干部管理混乱,存在机关与事业单位长期混编混岗、一人双岗,交叉任职、人岗分离等问题。党组积极着手调整和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结合省科协机构改革,开展干部轮岗交流,对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干部进行统筹调整,已彻底解决存在的3人混岗、4人一人双岗问题。
  本轮巡视,省委第二巡视组移交省纪委驻省科技厅纪检组有关科协问题线索13个。截至目前,已办结11个,办结率84.6%。其中立案1件,诫勉谈话2人,谈话提醒1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省科协党组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1-85261362;邮政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6255号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邮编:130021;电子邮箱:21925668@qq.com
  中共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党组
  2018年6月14日

 

中共吉林省工商业联合会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11月15日至12月22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中共吉林省工商业联合会党组进行了专项巡视。2018年1月5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向中共吉林省工商业联合会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的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一)党组学习贯彻中央群团工作会议精神不够到位,推进改革动作迟缓,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查阅省工商联党组会议记录,没有研究事关群团工作长远发展、群团组织服务大局议题的问题。一是省工商联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了中央群团改革工作座谈会精神,并结合党中央和全国工商联深化改革的工作要求,对省工商联深化改革工作做出了部署。二是省工商联党组要求机关干部全面参与群团改革工作,并与业务工作、党建工作密切衔接,明确改革目标,承接改革任务,从立足扩大工商联工作有效覆盖,着力改革组织体制;准确把握新时代工商联工作规律,着力创新运行机制;自觉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着力改革工作方式;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等几个方面入手,探索推动吉林省工商联适应新形势、新变化的有效途径。三是省工商联党组明确了办公室、机关党委作为群团改革工作牵头抓总部门,并在党组领导下结合工作实际,对机构、人员、编制、经费做出合理安排,为群团改革工作提供充足保障。 
  针对党组学习中央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群团改革作出的重要指示没有专门安排,没有研究制定改革实施方案,推动群团改革和组织体制创新动作迟缓,存在等待观望思想的问题。一是省工商联党组召开了党组(扩大)会议,成立“省工商联机关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对省工商联改革工作的政治领导和思想引领。二是根据全国工商联出台的《全国工商联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结合中央即将开展的机构改革工作,省工商联在党组(扩大)会议上,动员广大机关干部要深刻认识工商联深化改革的重要意义,深入理解改革,热心支持改革,主动参与改革。各责任部门要精心组织,全面部署,建立推进改革任务工作协调机制,制定《深化改革工作任务表》,出台了《吉林省工商联深化改革实施方案》。
  (二)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引领作用发挥不够明显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省工商联“四好商会”建设工作不够主动的问题。省工商联制定了《关于开展省工商联“四好商会”建设工作的调研方案》,并陆续对所属商会开展了走访调研。制定完成了《吉林省工商联“四好”商会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通过抓好《方案》落实,逐步拓展省工商联服务商会组织的全新领域,从而实现以“四好”标准指导商会组织的规范化运行,不断增强商会组织自身的凝聚力、向心力,推动省工商联所属商会全面提升建设水平。
  针对没有把所属商会作为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听党话、跟党走的主阵地。引领企业家爱国敬业、回报社会的方式方法不多,思想政治工作不够深入的问题。一是省工商联制定了《商会组织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调研实施方案》,并陆续开展了针对会员企业和所属商会的分组调研活动。按照方案要求,完成调研工作,制定出台了《商会组织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指导意见》。二是与省委有关部门协商在主流媒体开辟“年轻一代企业家优秀典型”专栏,指导各市(州)工商联、商会组织推荐优秀典型,并做好集中宣传报道,引导全省年轻一代企业家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三是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开展面向各级商会组织和广大会员的学习活动和主题教育活动。召开了第一季度省工商联主席(兼职副主席)办公会,省工商联领导班子集体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实地研讨、现场办公,结合“党的十九大”、全国“两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面向企业做好党和国家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解读,增强民营企业政策的获得感。
  针对截至目前全省会员企业参与精准扶贫的企业不多,且每户企业投入少的问题。一是组织召开了“吉林省工商联经济服务暨民企帮扶脱贫攻坚光彩行动”工作会议。制定了《经济服务暨民企帮扶脱贫攻坚光彩行动会议实施方案》,会议邀请各市(州)工商联、扶贫办相关负责同志以及部分所属商会会长(秘书长)参与座谈,全面听取各了方意见,广泛调动了基层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组织召开“民企帮扶脱贫攻坚光彩行动”经验交流会。制定了《“民企帮扶脱贫攻坚光彩行动”经验交流会实施方案》。三是制定完成《“民企帮扶脱贫攻坚光彩行动”优秀典型宣传工作方案》,重点宣传一批在“民企帮扶脱贫攻坚光彩行动”中涌现出的杰出代表,大力推广“民企帮扶脱贫攻坚光彩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引导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踊跃投身全省脱贫攻坚工作。
  (三)党组对中央关于“两个健康”要求落实不够自觉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省工商联党组对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既是重大经济问题也是重大政治问题的认识还需深化。缺少持续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的问题。一是深入开展以“不忘创业初心,接力改革伟业”为主题的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配合省委统战部召开“全省非公经济统战工作及理想信念教育部署会议”,结合《省工商联2018年度工作要点》制定《2018年度吉林省工商联理想信念教育活动实施意见》,教育引导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从党的光辉历史中汲取奋进的力量,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适应新形势,抢抓新机遇,迎接新挑战,力争新突破,在吉林的全面振兴中展现新的担当与作为。二是组织年轻一代企业家到红色教育基地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完成了与浙江大学、浙江省经信委教育培训中心以及红色教育基地的对接。制定了《省工商联分类培训方案》。
  针对研究制定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实施办法不多的问题。省工商联制定出台了《吉林省工商联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实施意见》,对《吉林省工商联推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工作制度》进行及时、必要的补充完善。重点围绕“牢记使命责任、加强联系沟通、强化服务引导、鼓励真诚交往、坚守纪律底线”五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办法。
  针对引导企业健康成长过程中充分发挥先进非公企业的典型引领作用不够的问题。一是结合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广泛开展“弘扬企业家精神,争做新时代表率”“讲好吉商故事”“民企帮扶脱贫攻坚光彩行动”优秀企业系列宣传活动。在吉林电视台、吉林人民广播电台、吉林日报等媒体《兴业在吉林》专栏(专题)上刊播优秀吉商典型,在全社会广泛营造出一种尊重典型、热爱典型、学习典型的良好氛围。二是配合省委统战部组织开展“吉林省年轻一代优秀典型理想信念报告会”等相关事宜。出台了《“吉林省年轻一代优秀典型理想信念报告会”实施方案》,完成有关优秀典型的推荐考核工作。
  (四)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近两年来,省工商联党组没有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对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不够,监督考核问责机制不完善,层层传导压力不够的问题。一是省工商联党组制定了《省工商联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省工商联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部室的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建立了《省工商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健全考核机制,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推动考核工作规范化、常态化。三是制定了《省工商联党组年度开展意识形态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并由机关党委坚决组织贯彻实施。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省管干部述职考核、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述责述廉、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重要报告内容,纳入干部评优评先、考察考核体系之中,不断强化结果运用。四是制定了《省工商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追究制度》,对导致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不良后果的干部,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党的建设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五)指导非公党建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党组对中央和省委明确提出参与指导非公有制党建的职责认识不足、动力不够、指导不到位,所属商会具备条件组建基层党组织的较多,但是只有少数商会依托所在社区成立了党组织的问题。省工商联制定了《省工商联关于加强商会党组织建设工作的调研方案》,年初陆续深入省工商联所属商会开展调研。重点围绕所属商会党组织建设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商会党建的需求等几个方面着手调研工作,厘清所属商会党组织的组建和运转程序,从而协助有关部门推动具备条件的商会组织加强党建工作。
  (六)机关党建工作不够扎实,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严格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质量不高。对省直机关工委开展的“评、比、促”活动参与意识不强推进不深入的问题。一是省工商联党组召开了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机关各党支部召开了组织生活会。在参与党的组织生活中,机关党员干部重温了“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的主旨内容和所取得的成果,并结合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照《准则》和《条例》,结合“八个明确”和“十四个坚持”内容,联系自身就具体问题进行了深入思考和查摆,提出了今后努力的方向,以实际行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各项决策部署。二是组织召开了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重要讲话。重点解读了“三个一以贯之”“五个历史维度”“四个不容易”“五个过硬”等主要内容,为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活动预热升温,营造氛围。三是制定了《2018年度省工商联机关开展“评、比、促”活动实施方案》。《方案》将省工商联的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结合的更加紧密,以强化制度约束和做好精神激励的方式,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投身建功“十三五”主题实践活动、投身吉林振兴发展的实践之中。
  针对机关党委副书记“专职不专”。省工商联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被选派作驻村第一书记,影响了机关党建工作正常运转的问题。省工商联党组召开党组会议,任命一名优秀同志担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职务,作为专职党务干部主抓机关党建工作。
  针对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缺少常态。基层支部“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得不好的问题。一是省工商联党组结合党建工作新要求,修改完善了《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实行支部组织生活预告制,每次支部组织生活将日程、议程提前2-3天告知,让领导干部做好日程安排,务必准时参加。对确有特殊情况的,领导干部要主动向支部请假,会后及时到支部书记处“补课”。二是完善了《省工商联民主评议党员制度》,重点抓好党员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理等环节落实。三是建立了《省工商联党员谈话谈心制度》,要求党员之间采取集体谈话和一对一、面对面谈话形式定期开展谈心活动,使谈心活动经常化、制度化。四是进一步规范了《省工商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省工商联机关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着力提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五是建立了《党支部组织生活记实制度》,实行台账式管理,做到事前有详细计划可循,事中有规范化记录可看,事后有档案资料可查。省工商联党组要求机关党委定期对以上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解和督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七)选人用人程序不够严密、制度不够健全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非公经济人士政治安排工作不够规范,对个别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情况了解不全面,涉法信息掌握不及时的问题。省工商联依据中央和省委换届指导性文件精神,制定出台了《吉林省工商联关于换届中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安排工作实施方案》。坚持“凡进必评”的原则,严肃认真做好对拟任职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综合评价工作。配合省委统战部建立信息沟通联动机制,听取企业所在地统战部、组织部、工商联、法院、检察院、工信、公安、人社、环保、卫计委、国税、地税、工商、安监、工会等部门的意见,从而动态掌握所属会员企业涉法信息等。
  针对党组推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初始提名和推荐环节程序不够透明、严密,执行相关制度规定不够,充分听取市县工商联意见不够的问题。省工商联依据中央和省委换届指导性文件精神,制定出台了《吉林省工商联关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推荐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省工商联党组推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初始提名和推荐环节的各项程序。在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推荐工作相关制度规定的基础上,配合省委统战部建立信息沟通联动机制,充分听取人选所在地市县工商联意见,周密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初始提名和推荐工作,确保推荐工作透明、严密、合法。
  针对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省工商联党组根据《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最新出台的《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省工商联党组的干部管理权限。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八)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还需进一步到位,没有压紧压实责任链条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重业务轻党风廉政建设问题仍然比较突出。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还需进一步到位,抓职责范围内和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意识不强的问题。一是省工商联党组出台文件,及时调整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以文件形式明确领导小组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过程中应当承担的职责。制定了《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总体工作部署,党组书记切实担负起抓好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责任。二是在驻统战部纪检组的指导下,省工商联各级党组织按照责任制分工情况,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领导班子成员按季度与分管部门同志开展1次责任压力传导谈话。开展1次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述责述廉活动。三是修订完善了《省工商联机关干部述职述廉制度》《省工商联机关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省工商联领导干部约谈制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追究办法》等。 
  (九)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还有差距,“四风”问题不同程度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党组学习有时流于形式,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学习内容大多是传达文件或会议精神,表面文章多,理论指导实践、解决实际问题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的问题。一是省工商联党组严格贯彻执行《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精细设计了《2018年度省工商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2018年度机关县处级以上干部理论学习计划》《2018年度机关科级干部理论学习计划》。二是切实以“两学一做”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活动为有效载体,采用各种有效方式和手段丰富教学内容,创新学习形式。通过网苑、视频学习、开展专题教育培训、邀请名家讲师等形式,推进机关政治理论学习活动全面制度化、生动化、规范化。
  针对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有时不到位,以文件落实文件情况时有发生的问题。一是省工商联结合中央新形势、新任务,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精细谋划了2018年全年重点工作,制定下发了《吉林省工商联2018年工作要点》。二是开展好面向全省各级工商联组织和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系列活动。分别召开了省工商联常委会议和省工商联执委会议,开展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和辅导讲座,把广大非公经济人士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三是精心筹备召开第三届全球吉商大会。
  针对党组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还需深入的问题。省工商联研究制定出台了《吉林省工商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在指导思想中明确学习贯彻落实《意见》(中央)精神,对于推进经济改革、改善营商环境、凝聚企业家人心士气的重要推动作用,进一步强调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历史意义,确保“两个健康”的正确方向。《实施意见》在方法内容中明确着力营造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的发展环境、弘扬吉商精神和优秀企业家精神、加强优秀民营企业家培育和高效务实服务,以及加强党对优秀民营企业家队伍建设领导等几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和具体举措。
  针对在帮助民营企业协调劳动关系、法律维权等方面出实招办实事上有一定差距的问题。一是组织召开“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与省直政法机关合力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大会暨合作协议签订仪式”。制定了《“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与省直政法机关合力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大会暨合作协议签订仪式”工作方案》,完成了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协议文稿。二是在全省范围内建立民营企业法律维权服务站。制定了《吉林省工商联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律师团工作制度(草案)》,拟定了《吉林省工商联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律师站建议名单(草案)》、“民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省直属商会建议名单,积极推动“民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有效发挥。三是参与三方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工作,维护员工、企业和社会之间的和谐关系。作为成员单位,积极推动《吉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正式实施。四是开展法律“进企业、进商会、进机关”活动。完成了《省工商联法律“三进”工作方案》,并按步骤组织实施,教育引导广大民营企业家、所属商会负责人和工商联机关干部学法、知法、懂法、用法,为构建“法治吉林”贡献积极力量。
  (十)去“机关化、行政化”不够有力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有时愿意套用行政机关的管理模式开展工作,深入所属商会现场办公少,商会开展活动不经常,助推行业发展功能不明显的问题。省工商联制定出台了《关于省工商联机关联系市(州)工商联、行业商协会、会员企业的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了省工商联领导班子成员和各职能部室本年度针对市(州)、商会和企业调研服务的对象,并制定了相关任务要求。《方案》的实施密切了省工商联与基层组织的联系,有力的扩大和提升了基层组织参与吉林经济社会发展的覆盖面和活跃度。
  (十一)对财务管理、专项经费使用等方面廉政风险管控不够严格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培训等服务性支出未执行政府采购、会议应支出超标准支出、扩大支出范围、会议未经备案或审核批准等问题。一是针对“培训等服务性支出未执行政府采购问题”制定了《吉林省工商业联合会政府采购流程》,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二是针对“会议支出超标准问题”制定了《吉林省工商业联合会会议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三是针对“扩大支出范围问题”采取了调整账目,收回行政经费等措施。四是针对“会议未经备案或审核批准问题”,省工商联制定了《年度会议计划编报》和《年度会议审批表》,加强会议费计划审核批准和备案工作,进一步规范会议费操作流程,全面实施过程监管。
  针对省工商联吉商大会期间,房屋租用经费使用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一是机关财务管理部门针对该项费用进行审计核算,根据核算结果与相关企业签订了补充协议,要求相关企业在合理扣除实际发生费用后,遵照协议内容返还剩余经费。目前,相关企业房屋租赁费用已经返还。二是省工商联党组召开党组会议,对机关办公室负责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并调整其工作岗位。三是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进入全面整顿,进一步规范《吉林省工商业联合会内控管理制度》,建立完备的机关财务管理体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1-85086929;邮政信箱:吉林省长春市工农大路825号团结大厦吉林省工商联;邮编130021;电子邮箱:1773209537@qq.com
  中共吉林省工商业联合会党组
  2018年6月14日

 

中共吉林省归国华侨联合会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11月15日至12月22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吉林省归国华侨联合会党组进行了专项巡视。2018年1月5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向吉林省归国华侨联合会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的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一)党组推进改革意识不强,领导核心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2015年1月至2017年10月党组会议记录,未见有研究事关群团工作长远发展、群团组织服务大局的议题。党组学习中央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群团改革作出的重要批示缺少安排,没有研究改革实施方案,推动群团改革和组织体制创新动作不快,存在等待观望思想问题。一是3月8日,召开了省侨联党组(扩大)专题会议,省侨联党组成员、处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认真学习了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群团改革工作的重要指示,进一步深化了机关党员干部对群团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深化了党的群团工作和群团组织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认识,深化了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的认识,增强了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侨联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吉林省侨联改革方案》的信心和决心。会议还就印发《吉林省侨联密切联系服务侨界群众制度》和《吉林省侨联机关干部建立“侨胞之家”联系点分配表》,开展全省侨联组织建设情况调研等今年推进全省侨联系统改革的重点问题进行了研究和部署。二是1月16日,召开了《吉林省侨联改革方案》情况通报会,各市州侨联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就改革方案的起草过程、改革重点难点环节等进行了通报,对各市州侨联改革进行了动员,提出了工作要求,督促各地侨联在当地党委统一领导下加快制定出台改革方案。三是进一步规范完善了党组记录,解决了党组记录不全、不规范等问题,确保内容详实完备。
  (二)听党话、跟党走的思想引领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团结引领全省广大归侨侨眷听党话、跟党走的工作覆盖面不够宽。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活动形式单一。没有及时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侨企侨团问题。一是1月15日,召开了全省侨联系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报告会。省侨联六届委员会委员,各市州、县(市)区侨联负责同志,省侨联所属青委会、省侨商会、海归协会、特聘专家委员会、法律顾问委员会相关人员以及省侨联部分海外(港澳)委员、顾问共计150余人参加了会议。通过报告会,使大家进一步加深了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深层次理解和认知,进一步夯实了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二是1月14日,指导省侨商会召开了二届二次理事会和二届二次会员大会,70余名侨商会理事和会员出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省侨商会2017年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评选了优秀会员和爱心企业,就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发挥侨商力量推动吉林振兴发展进行了热烈讨论,会后全体理事会员参加了党的十九大精神报告会。三是在省侨联官方网站及省侨商会、海归协会公众号及各类微信群进一步加大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力度。截至目前,共编辑发布20余条信息。进一步规范内部刊物建设工作,向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申请了《吉林侨联》内部刊号(【吉】LSZ2018113)。四是1月20日至2月3日由省侨联领导带队赴全省9个市州2个扩权强县(市)31个县(市)区开展了“送温暖,献爱心” 活动,走访慰问48户困难归侨侨眷,发放慰问金4.9万元。同时看望了10余名侨界知名人士,送去新春祝福,让侨界群众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及侨联组织的关心关爱,扩大侨联直接联系服务侨界群众的覆盖面。
  针对组织新侨和留学归国人员开展活动方式松散凝聚力不强,对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思想引领工作还需加强问题。一是1月16日至18日,举办了省侨联海外(港澳)顾问、委员走进市州活动,28位海外顾问、委员参加了活动。参观了长春市规划馆,赴松原市、吉林市进行了实地考察。出席了松原市委、市政府举办的项目推介会。在吉林市,考察了中国—新加坡吉林食品园区等龙头企业。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搭建起我省与海外华侨华人友谊交流合作的桥梁,激发了海外(港澳)顾问、委员推动吉林创新创业,参与吉林振兴发展的热情。二是进一步加强《海外侨界代表人士资源库》《海归人才资源库》建设,目前两个资源库分别收录300余位和190余位代表人士资料,均已完成了电子档案建设,为侨联工作开展积蓄了丰富的侨务资源。开展了海归精英人物专访,全年计划采访5人,目前已采访2人,抓好典型人物培育,加强思想引领工作。三是制定了《省侨联特聘专家委员会“走进市州”活动工作方案》,于今年8月组织相关专家走进延边州、长白山管委会和白山市长白县,为地方经济发展把脉献策。
  (三)党组围绕“两个并重”、“两个拓展”工作目标履职还需强化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对侨务发展坚持国内海外工作、新侨老侨工作并重、积极拓展海外工作、新侨工作缺少顶层设计,推进力度不大问题。一是印发了《吉林省侨联密切联系服务侨界群众制度》,从目标任务、工作方式、组织领导和监督考核等方面对联系服务侨界群众工作进行了明确,要求各级侨联组织认真贯彻执行。二是制定了《吉林省侨联机关干部建立“侨胞之家”联系点分配表》,每名机关干部至少联系3个基层“侨胞之家”,建立工作责任制,真正深入侨界群众,进一步加大直接联系服务侨界群众的力度。三是制定了《吉林省侨联“海外侨胞故乡行—走进吉林”工作方案》,计划于9月邀请50名以吉林籍为主的海外侨胞来吉林考察。通过组织实地走访、举办经贸交流会等方式,宣传推介吉林振兴发展新貌、优势特色和投资机遇。
  针对所属法律顾问委员会自2011年成立一直处于停摆状态,通过社会组织服务国内归侨侨眷的力量薄弱问题。一是1月15日上午,组织召开了省侨联第二届法顾委工作座谈会,委员们围绕法顾委工作交流了意见和建议。在省侨联六届四次全委会议开幕式上,省侨联领导为法顾委委员颁发了聘书,新一届省侨联法顾委由15位法律、法学界专家、司法工作者和侨联专职干部组成。下午,召开了省侨联法顾委二届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省侨联法顾委工作制度》,研究讨论了《省侨联法顾委2018年工作计划》,并就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吉林省《实施办法》进行了交流。制定了《基层法律知识讲座方案》,计划于10月邀请两位法顾委专家赴延边州敦化市,针对基层“侨胞之家”归侨侨眷开展普法宣传。二是指导制定了《省侨商会关于为老局所村爱心超市开展爱心捐赠的方案》,计划于4月由省侨商会在长会长带队,赴老局所村为爱心超市捐赠2万元的米面油等生活物资。三是制定了《吉林省侨联心系高考•共筑爱心“侨”梁活动方案》,计划于今年高考期间组织青委会、海归协会举办“心系高考•共筑爱心‘侨’梁”高考志愿服务活动,设立高考爱心服务站,为考生和家长提供安心、便捷的助考服务。
  针对桥梁纽带作用发挥不到位,联络联谊侨胞活动成效不明显问题。一是2月23日至27日,与中国侨联,松原市委、市政府,永吉县委、县政府共同主办了“亲情中华•欢聚松原”、“ 亲情中华•欢聚永吉”两场慰问演出。这是省侨联第三次组织邀请中国侨联“亲情中华•走进侨乡”活动走进吉林,至今我省已举办6场演出。1000余名归侨侨眷、海外侨胞和群众观看了演出,传播了中华优秀文化,讴歌了时代主旋律,丰富了基层侨界群众节日文化生活,表达了党和政府对侨界群众的关心问候。二是积极申报“中国华侨国际文化交流基地”。已于3月5日将白山市四保临江纪念馆、辽源市侵华日军辽源战俘营旧址展览馆相关申报文件和材料报中国侨联。三是策划了“欢喜贺新春 网络大拜年”活动。2018年春节前夕,组织机关全体干部录制了面向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拜年视频,同时征集到旅荷华侨总会、英国东北同乡会等5个侨团的拜年视频,精心制作编辑,在省侨联网站、微信公众号及10余个微信群播发,受到海内外侨胞的广泛关注和欢迎。
  (四)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近两年来,党组没有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对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力度不够,监督考核问责机制不完善,层层传导压力不够。对所属协会、对外交流活动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一是建立健全了《吉林省侨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制定了《吉林省侨联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制度》,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年度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每半年检查一次,严格追问追责。三是充分利用省侨联网站及省侨联、省侨商会、海归协会微信公众平台和所属协会各类微信交流群,及时传达、转载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两会”会议文件、重要讲话、公报,及中国侨联、省侨联有关会议精神,宣传阐释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加强舆论引导,形成正面宣传舆论强势。1月5日至今,省侨联官方网站及所属微信公众平台累计推送新闻20余条,在所属协会微信交流群推送、转载弘扬主旋律的各类信息20余条。
  二、党的建设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一)党建带侨建、侨建为党建的责任担当不够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协同推进全省各级侨联基层党建工作成效不明显,党建带侨建、侨建为党建的责任担当不够,党群共建共用服务阵地少,截至2017年11月全省各级侨联创建“侨胞之家”109个,距规划还有一定差距问题。一是结合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深入有全省9个市州和两个扩权强县(市),就“侨胞之家”创建工作进行了调研。分别与当地党委领导和侨联负责同志、基层工作人员进行了座谈交流,就“侨胞之家”和党建带侨建等工作进行了部署,今年力争实现全省各级侨联创建“侨胞之家”达到200家。二是制定了《2018年吉林省侨联系统 “侨胞之家”负责人培训班工作方案》,培训时间定于今年5、6月,培训人数80人,培训计划已上报省委组织部备案,目前已在全省侨联系统下发了举办培训班的预通知。三是制定了《“侨胞之家”创建活动经验交流现场会议工作方案》,会议时间定在10月中旬,会议地点设在延边州敦化市,参会人员为各市州、县市(区)侨联,有关大学、企业侨联负责人及各地“侨胞之家”负责人,会议形式为开会交流和实地考察。已下发了《关于召开全省侨联“侨胞之家”创建活动经验交流现场会议的预通知》。
  (二)对机关党建工作还需进一步重视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对发展党员重视不够,有个别同志向所在党支部提出入党申请半年无回应问题。1月底,机关党委已与提交入党申请的同志进行了谈心谈话,明确其为入党积极分子,指导其加强了对党的理论知识学习,听取了其思想汇报。下一步,机关党委将按照发展党员的工作程序,对其进行培养和考察。按照省直机关工委有关要求,制定了《2018年省侨联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安排部署了党员发展有关工作。
  针对机关党委副书记“专职不专”问题。研究制定了《省侨联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以制度形式明确专职副书记抓党建的职责,并以明责问责推动党建工作落实到位。在现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病休期间,党组指派1名副调研员代为负责机关党委工作,增配1名同志为专职党务干部,确保机关党建工作有专人负责,扎实推进。
  针对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还有差距。支部“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得不好问题。一是制定了《省侨联关于加强和规范党组织生活的若干规定》,严格规范支部“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谈心谈话制度,强化组织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提升组织力。2017年12月底,在省直机关工委指导下,召开了支部书记述职述责述廉会议,机关党委书记带头,支部书记作为支部党建第一责任人,分别就履行党建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述职汇报,自觉接受全体党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二是结合2017年度党组民主生活会主题,于2月初召开了支部组织生活会,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班子作对照检查,支部班子成员和党员逐一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查摆问题,党员对支部班子工作进行了评议。三是制定了《吉林省侨联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细化标准要求,严格步骤规程,以支部为单位,每年至少开展1次,把民主评议党员作为一项重要的党内生活制度统筹安排、精心部署。
  针对“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质量不高问题。一是切实落实《吉林省侨联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了《吉林省侨联三会一课制度》,每3个月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安排党组成员上半年在所属支部讲一次党课,坚持每周三政治学习制度。以省委巡视组专项巡视反馈问题为导向,边学边研讨,边学边整改,把学习与做好新形势下侨联工作紧密结合,推动“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二是2月5日,召开了支部扩大会议,传达了省纪委《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推进政府系统作风建设的通知》,严明纪律规定,全体党员和机关工作人员通过深入讨论,切实提高了遵纪受规的自觉性。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一)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还需进一步重视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重业务轻党风廉政建设问题仍然比较突出。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不够到位,抓职责范围内和分管部门党风廉政意识不强问题。一是建立健全了《吉林省侨联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吉林省侨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表》,从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内容等方面,明确了党组、党组书记的主体责任及分管党风廉政工作的党组成员和各处室的工作责任,形成上下贯通的责任机制。二是制定了《省侨联关于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实施责任追究的办法》《省侨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具体措施》,进一步强化督查落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到位。三是春节前召开了省侨联党风廉政建设会议,机关处以上干部出席了会议,传达了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总结回顾了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部署了2018年工作。
  针对党组对干部违规违纪问题掌握不及时、失管失察问题。一是研究制定了《吉林省侨联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的规定》,明确了工作约谈、警示约谈、诫勉约谈的原则、程序和形式,便于在以后工作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核实问题,并对其进行提醒纠错、告诫警示和督促整改。二是党组书记亲自把关,认真组织填报2018年度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做好个人事项报告的抽查核实工作,强化自觉接受监督。三是在今后的工作中注重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用好民主生活会、干部考察考核、述责述廉等各种日常监督措施,把党内监督体现在时时处处事事。加强廉政教育和教育提醒,特别是紧盯重要时间节点,严防不廉洁行为发生。
  针对省侨联党组没有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全省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组织进行人事档案审核工作,此项工作应于2016年6月完成,省侨联此项工作至目前仍未完成问题。在会党组的领导下,省侨联机关党委于2月底前完成了全体机关党员干部档案的整理工作,共整理档案18份,归纳核实了干部档案在“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汇编成表。目前,针对档案缺件的个人补件工作已经结束。下步,将针对干部档案中出生、工作、入党时间不一致等重点问题进行调查取证和核实,4月底前全部完成档案审核工作。
  (二)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到位,“四风”问题时隐时现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党组学习有时流于形式,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学习内容大多是传达文件或会议精神,表面文章多,理论指导实践,解决实际问题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问题。一是进一步健全了《吉林省侨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了《2018年省侨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全年至少安排6次中心组(扩大)学习,参加人员包括中心组成员和处以上机关党员干部。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脱贫攻坚、意识形态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等6个专题开展学习。二是注重理论指导实践,每次中心组学习都要结合侨联工作实际开展集体研究讨论,党组秘书做好学习记录,中心组成员每年撰写l—2篇学习体会文章或调研报告,注重联系实际,学以致用。
  针对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不到位,以文件落实文件的情况时有发生,党组没有就贯彻落实我省《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侨联工作实施意见》组织督促检查,意见中明确加强和改进的工作没有得到有效推进,所属侨联青年委员会、侨商联合会作用发挥不够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问题。一是制定印发了《吉林省侨联关于督促检查〈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侨联工作的实施意见〉执行情况的工作方案》,采取省侨联领导带队赴相关市州,就更广泛团结和联系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共同致力于建设美好吉林伟大实践,紧紧围绕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深入推进侨联改革,加强党委领导侨联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等重点课题开展督促检查,6月底前完成督促检查,推动实施意见贯彻落实。二是1月29日至30日,组织省侨商会赴辽宁沈阳参加了中国侨商会举办的“三省一区”会长座谈会和项目推介会。省侨商会企业吉林市圣赢碳纤维制品科技有限公司就《年产600吨耐高温碳纤维毡项目》进行了推介。通过此次活动,使我省侨商会会员开阔了眼界和思路,增进了与各地侨商之间的交流合作。三是制定了《省侨商会关于走访会员企业的工作方案》,计划于5月份由省侨商会在长会长带队赴通化市和松原市对会员企业进行走访,重点了解会员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摸清制约企业发展的共性因素,加强交流,研究帮扶措施,推动互帮互助,共同发展。四是2月3日,与凤凰吉林网、吉林省孤儿学校共同开展了“温暖童行”爱心公益活动,组织30余名省侨联青委会、海归协会会员志愿者为省孤儿学校的80余名孩子举办了联欢会,陪同孩子们一起吃饺子迎新春,开展“爱心陪伴”活动,为亲情缺位、缺少情感关怀的孤儿们送去温暖和关爱,并为他们捐赠了洗漱包等生活日用品,展显了当代侨界青年热心社会公益的志愿服务精神,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三)解决“机关化、行政化”问题不够有力,效果不够明显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指导和推动基层组织建设还不够到位,有的市、县“四缺”(缺编制、缺人员、缺经费、缺活动场所)问题还比较严重问题。一是制定印发了《关于对全省侨联组织建设情况进行调研的通知》,要求各级侨联从3月份开始通过实地查看、走访座谈等方式重点对基层侨联“四缺”情况进行摸底。根据调查情况,省侨联于6月底前形成调研报告,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完善工作举措,推动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二是在对全省各级侨联组织建设情况进行调研的基础上,安排专题调研组赴延边州、通化市开展实地调研,有重点地了解两地侨联在党群共建服务阵地和“侨胞之家”创建工作等方面的成熟做法,9月份形成经验材料,以典型引路的方式推动基层侨联组织组织建设。三是2月2日,省侨联党组赴四平市就侨联组织建设工作进行了沟通协调,就四平市侨联工作特别是组织建设情况进行了交流,得到积极支持,四平市侨联机构编制及“侨胞之家”创建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有望得到突破。
  针对个别侨联常委长期不积极参加侨联会议或活动考核约束制度缺失、督促不够问题。一是对2014年换届以来召开的8次常委会常委出席情况进行了认真统计,汇编成表,并以函件形式告知每位常委,明确要求各位常委对照出席情况进行整改,增强履职意识,增强参与侨联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借鉴中国侨联做法,拟在2019年七代会换届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侨联常委、委员推荐提名工作,侧重考察政治思想、实际作为、影响力大小、群众口碑等方面情况,真正把热心侨联事业的侨界人士纳入到侨联委员、常委队伍中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1)85087566;邮政信箱:吉林省长春市工农大路825号省侨联;邮编:130021;电子邮箱:jlqiaolian@163.com。
  中共吉林省归国华侨联合会党组
  2018年6月14日

 

中共吉林省法学会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11月21日至12月22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中共吉林省法学会党组进行了专项巡视。2018年1月5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向中共吉林省法学会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的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政治引领工作机制不够健全,对如何发挥政治引领作用缺少深入研究,缺乏深化、细化、实化的具体措施问题整改情况。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法学法律工作者政治引领的实施意见》,细化了加强政治引领措施;召开研究会会长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有关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加强对各类学术活动主题、研究会年会主题、法治宣讲题目政治把关,确保法学研究和学术活动的正确方向。
  (二)关于在推荐和选举兼职副会长、理事会人选和成立研究会工作中,一定程度上忽视了法学会工作参与的广泛性问题整改情况。提请省委印发了《吉林省法学会改革方案》,进一步优化了法学会、研究会领导班子配置和学术委员会人员构成,扩大了参与法学会工作的广泛性。
  (三)关于基层法学会职能定位不够明确,基层无所遵循问题整改情况。认真落实《吉林省法学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州)、县(市、区)法学会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召开全省县级法学会建设经验交流会,进一步明确市县法学会职能定位和工作要求。
  (四)关于服务大局缺乏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切入点和着力点不够准确,有重大实践价值的研究成果不够多问题整改情况。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开展法学研究,制定印发了《吉林省法学会2018年度工作要点》《省法学会2018年度法学课题研究计划》;对服务“三大攻坚战”作出部署,印发了《关于充分发挥法学会职能作用,服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见》。
  (五)关于法学研究成果转化机制不健全,智囊团和思想库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整改情况。进一步健全有利于法学研究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拓宽成果应用转化渠道,及时通过《要报》、专家咨询报告等形式建言献策;把法律专家库建设作为重要基础工程,建成由819人组成的法律专家人才库,成立了党内法规研究会,建成了由81人组成的党内法规专家人才库。
  (六)关于行政命令多,联系实际解决问题少,提出的会员发展要求脱离工作实际,对如何发挥会员作用没有提出相应指导意见问题整改情况。积极向中国法学会建言,在《中国法学会2018年度考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座谈会上,就会员发展工作提出修改建议;与省委政法委、省教育厅、省社科联联合印发了《关于充分发挥法学法律工作者作用、服务法治吉林建设的若干意见》,为广大会员参与法学研究,更好地服务法治吉林建设创造条件。
  (七)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对面临的风险点缺乏准确把握,工作督导、考核、评估机制缺失,未按要求定期向省委专题报告意识形态工作问题整改情况。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了《中共吉林省法学会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党组定期召开例会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分析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召开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行业党委扩大会议和省法学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用中央精神统一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思想和行动;按要求向省委报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二、党的建设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党组核心作用有待加强问题整改情况。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规定,积极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围绕发挥党组核心作用开展谈心交心和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关于召开党组会议临时动议多,研究问题多停留在工作和活动安排层面,研究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加强党员干部管理教育问题不多,检查考评不够问题整改情况。认真履行党管干部原则,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不断加强对机关党的建设的领导;严格按照《吉林省法学会党组工作规则》和《吉林省法学会党组议事规则》规范党组工作,进一步提升党组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三)关于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不到位,“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不规范,存在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问题整改情况。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提升了党组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四)关于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不够,党组会议、行政会议、党支部会议议事范围界定不清,存在以政代党和以党代政问题整改情况。认真落实党组定期议党、专题议党制度;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进一步厘清党组会、支部会和会长办公会职责边界。
  (五)关于省法学会个别研究会党支部没有开展工作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研究会党建工作专项检查,召开了研究会党支部书记座谈会,结合群团组织实际,就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发挥政治引领作用、推动研究会党建工作健康发展。
  (六)关于对基层组织体系建设指导推动不力,未按中国法学会要求完成市县两级法学会党组组建工作问题整改情况。积极协调编制管理部门落实市县法学会机构编制,在此基础上,大力推动党组建设和党组工作“双覆盖”,全省成立市级法学会党组5个、县级法学会党组29个。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没有及时排查廉政风险,防范措施不利,教育监督缺失问题整改情况。深入落实《吉林省法学会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召开了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细化了主体责任清单,制定印发了《省法学会机关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公开承诺书》。
  (二)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审核不严格,对机关财务放松管理,会计凭证内容不完善,财务报销审核不严。发生两起外出考察、培训人员报销手续不全问题整改情况。成立机关财务审查小组,进一步加强了财务审核工作,规范了财务报销手续;申请审计部门进行财务账目审计,有针对性地进行了整改。
  (三)关于对专项资金规范使用监管不到位,缺少规范性指导意见,多数地方不敢用、不会用,导致资金大量闲置问题整改情况。在深入调研基础上,提请省委政法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吉林省法律专家咨询服务站专项经费使用管理的通知》,并召开全省法学会系统视频会议进行专题培训,就专项资金使用和监管问题提出明确要求。
  本轮巡视移交省纪委驻省委政法委纪检组关于省法学会问题线索6个,均已了结。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1-82781173;邮政信箱: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287号建设大厦吉林省法学会办公室,邮政编码:130051;电子邮箱:jlfxh@126.com。
  中共吉林省法学会党组
  2018年6月14日

 

中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吉林省委员会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11月16日至12月31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中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吉林省委员会党组进行了专项巡视。2018年1月5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向中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吉林省委员会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的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一)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不强方面问题整改情况。针对政治站位不高,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不深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职能作用还不够充分的问题。制定《吉林省贸促会党组2018年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全年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不少于4次,每季度不少于1次。克服单纯业务观点,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服务中心服务大局能力和意识。针对没有将贸促工作真正放到全省经济建设的大局中去思考和谋划,主动服务大局意识不强,为企业在生产、经营以及开拓国际市场等方面的服务缺位的问题。召开全省贸促工作会议,部署2018年度全省贸促系统工作,有效提升服务政府、服务企业、服务社会的水平。制定《2018年厅级及以下人员因公出国(境)计划》,对赴境外开展各类经贸活动做出统筹安排,按照专业展会办展模式,谋划举办“中国吉林东北亚中医药及康养产业博览会”,促进我省会展经济和中医药产业发展。
  (二)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尚未形成方面问题整改情况。针对党组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实行全面领导的作用未能显现,党组的核心地位没有得到确定,贸促业务工作的一些重大事项决策,有时不经党组会讨论决定的问题。对党组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进行调整,党组书记主持全面工作,其他班子成员各负其责,进一步确定了党组的核心地位。对中国—东北亚博览会筹办和贸促工作涉及的重大事项做出具体界定,确保重大决策按规范程序经党组会讨论决定。针对贸促改革发展的一些大事积极推进不够的问题。成立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和职责,扎实推进全省贸促系统深化改革。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吉林省贸促会深化改革方案》初稿。针对2018年工作的总体谋划设计未着手的问题。对2018年工作进行谋划。研究制定《2018年省贸促会工作计划》,召开全省贸促系统工作会议,对2018年主要任务进行安排和部署。
  (三)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不够好方面问题整改情况。针对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不健全的问题。修订完善了《吉林省贸促会党组议事规则》、《吉林省贸促会党组会议制度》、《吉林省贸促会会长办公会议制度》,明确研究重大事项前,至少提前1天将会议议题和有关材料发给党组成员,留出时间充分沟通。
  (四)工作指导思想上存在一定偏差方面问题整改情况。针对本单位改革发展中的问题思考不多、研究不够,重展会、轻贸促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创新服务手段,进一步加快对省市县三级商事认证服务网点建设的准备工作,不断扩大电子原产地签证的数量。适时组织企业参与国际经贸活动。建立健全吉林国际商会组织架构,成立吉林国际商会专业委员会,大力发展会员,帮助企业宣传产品、拓展市场,提供更多精细化服务。
  (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方面问题整改情况。针对党管意识形态责任制度尚未建立起来,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缺少应对措施的问题。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吉林省贸促会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每半年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一次专题督查。
  二、党的建设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六)对党的建设重视程度不够方面问题整改情况。针对没有将党建工作纳入党组重要日程的问题。召开党组2018年度党建工作会议,进行专题议党,制定《吉林省贸促会2018年党建工作计划》,明确每年至少召开2次定期议党会议,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专题议党会议,各党支部坚持好“三会一课”制度,将党建工作落到实处。
  (七)一岗双责履行得不好方面问题整改情况。针对班子成员程度不同地存在“重业务、轻党建”、“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以上率下,坚持党建工作和行政业务一起抓,每年在所在支部至少上1次党课。班子成员每半年在分管业务领域进行1次党建工作调研检查指导,每半年讲评1次机关党建工作落实情况,使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
  (八)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不紧方面问题整改情况。针对党建工作对行政业务工作的促进作用不突出的问题。切实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各项重大任务先在党支部内通报,发动党员献计献策,急难险重工作首先安排党员承担。在各项工作中发挥党员骨干作用。开展“建功十三五”等活动,突出党建工作对业务工作的指导,引导党员干部职工在本职工作中争先创优。
  (九)党内民主生活不健全方面问题整改情况。针对班子成员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较差,党内民主生活质量不高,解决自身问题能力不强的问题。坚持会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制度,各党支部认真如实对党员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支部组织生活进行记录。分别召开了“2017年度党组民主生活会”和“巡视反馈问题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促进整改工作的落实。
  (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缺乏针对性、实效性方面问题整改情况。针对存在学习教育不深入,简单化、模式化、学与做结合不紧的问题。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具体工作落实的通知》,每季度对各支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行督查。
  (十一)对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方面问题整改情况。针对基层组织设置不够合理的问题。各党支部按照处室职能相近的原则设立党小组,在支部统一组织下开展活动。各党支部负责对党小组开展组织生活和经常性学习进行指导和督查,确保党小组组织生活质量和效果。针对关于对发展党员重视不够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发展党员工作,近期已有4人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对部分干部进行岗位调整,确保各处室党员数量相对均衡,消除“空白点”。
  (十二)选拨任用干部不能严格坚持标准方面问题整改情况。针对个别时期选拔干部标准不高、把关不严、迁就照顾、降格以求的问题。加强对2017年6月提拔的6名副处长工作表现的日常跟踪考核,计划试用期满考核时,扩大谈话范围,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如考核不合格将不予转正。在今后干部选拔任用时,首先明确选任岗位,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关。
  (十三)对干部入口把关不严,选人渠道不宽方面问题整改情况。针对在人才培养选拔上缺少长远规划的问题。制定《吉林省贸促会干部选调实施办法》,明确选调干部标准和程序,严把干部入口关。对现有干部结构做深入分析,结合工作需要,对部分干部进行调整交流。针对干部专业结构不合理,尤其是熟悉贸促业务的干部数量明显不足的问题。制定《2018年度省贸促会干部培训方案》,以多种形式开展内部业务培训,培养贸促业务骨干,改善干部的知识结构,提升业务能力。在公务员招录、公开遴选、选调生选拔和军转干部的接收工作中,重点充实外语、法律、仲裁、国际贸易等专业人才。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十四)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方面问题整改情况。针对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不够的问题。坚持每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逐级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每年党组书记及成员对分管处室负责人至少进行一次廉政约谈。每年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每季度组织观看一部警示教育片。结合会内工作实际,认真梳理出容易产生腐败现象的廉政风险点70项,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每逢节假日等关键节点开展廉政教育,党员领导干部每年向党组织报告一次个人有关事项。
  (十五)两个责任落得不实方面问题整改情况。针对党组没有真正承担起主体责任,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的问题。强化党组主体责任,每年召开1次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部署工作。强化机关纪委监督责任,紧盯重要风险点,反复提醒警示,对机关作风进行明察暗访。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大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提醒谈话或岗位调整。接受群众监督,围绕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党组成员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听取意见建议,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干部职工进行反馈。
  (十六)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方面问题整改情况。针对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不强,廉政风险点查找不够准确,还存在一些漏洞和隐患的问题。修改完善《省贸促会容易出现腐败现象的风险点及防范措施》,制定《省贸易促进发展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修订和完善《展位费收取和减免管理办法》,防控廉政风险漏洞和隐患。主动支持配合省纪委派驻纪检组工作,对“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决策和党风廉政建设加强监督。
  (十七)展位费减免随意性较大方面问题整改情况。针对减免展位费没有政策依据的问题。落实《展位费收取和减免管理办法》,进一步科学合理划分政策性、公益性、商业性展位。建立展位费减免档案,实现过程责任可倒查、可追溯。
  (十八)财务、资产管理混乱方面问题整改情况。针对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格,严重违反账物分管规定的问题。成立省贸促会国有资产处置小组,统筹协调国有资产处置工作。对现存实物车辆再次盘点,建立车辆实物台账,做到账物相符。将相关车辆列入固定资产,上交省管局车辆处。
  (十九)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比较突出方面问题整改情况。针对习惯于按党政机关的工作方法开展工作,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很少的问题。制定全年调研计划,领导班子成员全年到基层集中调研次数不少于2次,将调研工作情况作为年度述职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年初党组成员已分别带领6个调研组赴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贸促会开展调研。针对为企业和基层服务意识不强、方式手段单一,对相关企业情况不掌握,找不准促进的着力点的问题。建立商会与企业和基层交流沟通机制,有针对性的为企业提供高效服务。制定《吉林省贸促会服务基层和企业公约》,对面向基层和企业经贸服务活动中的行为进行规范。加强商事法律服务,利用“吉林贸促商事法律服务”微信公众平台,及时发布有关商事认证和法律服务信息。探索在我会设立“吉林贸促商事法律服务中心”。针对办展会重形式轻效果,热衷于做表面文章,追求轰动效应的问题。在制定第十二届中国—东北亚博览会总体方案及其他活动方案时,要求各承办单位严格把关,坚持实事求是报送各项统计数据。在办展办会过程中,各展馆要根据节俭务实原则设计和搭建展位,力求创新,增强展会实效。
  (二十)个别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仍然存在方面问题整改情况。针对有时事无巨细,都要集体研究、集体担责,一些小事也提到班子会上决定的问题。落实《省贸促会党组议事规则》、《吉林省贸促会党组会议制度》和《吉林省贸促会会长办公会议制度》,明确界定党组会、会长办公会的议事范围,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进行决策,强化责任担当,对不需要党组会或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的常规工作不予上会。针对在工作任务分配上,不完全从工作需要考虑的问题。制定2018年出国计划和《省贸促会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明确人事处为归口管理处室。加强监督管理,对出国任务完成不力、没有收获的团组进行约谈或通报批评。
  (二十一)机关作风涣散、纪律松驰方面问题整改情况。针对有的机关干部缺乏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纪律意识淡漠,存在不正常上班,甚至慵懒散的现象的问题。严肃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人事处加强平时考核和抽查检查,对作风涣散、纪律松弛的人员强化责任追究。
  (二十二)违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问题整改情况。针对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留出6台用作本单位公务用车或借给外单位使用,均没有审批手续;车改后,贸促会核定公务用车3台,现实际使用7台,超配4台的问题。对会内车辆进行全面清查,按车辆管理相关规定,正在按程序将相关车辆移交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会党组对本轮巡视指出的上一轮巡视移交的5个问题线索再次进行调查核实,均已予以了结,提醒谈话1人,通报批评1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1-82796922、82766833;邮政信箱: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松江路51号邮编:130051;电子邮箱:42052329@qq.com。
  中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吉林省委员会党组
  2018年6月14日

 

中共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11月15日至12月22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中共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党组进行了专项巡视。2018年1月5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向中共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的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一)“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还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
  省残联党组进一步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委有关精准扶贫、群团改革等方面政策和要求,全面提高领导谋划和推进落实的能力和水平。针对残疾人精准扶贫落实不到位,作为牵头部门完成任务成效不明显问题。制定了《吉林省残联系统残疾人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以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秘书处的名义印发了《关于认真核实相关数据推进因残致贫家庭突出困难政策落实的通知》,召开了全省残联工作会议暨全省残疾人脱贫攻坚工作视频会议,专题部署残疾人精准扶贫工作。党组各位成员及机关各党支部于春节前赴包保帮扶的竹林村对52户贫困家庭进行慰问,省残联领导还与和龙市、崇善镇、竹林村干部和群众共同座谈进一步推进脱贫攻坚的思路和措施。制定了《残疾人精准康复存在问题及推进措施》,印发了《2018年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督促各地为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因病致返贫残疾人开展服务,推动“实现有康复需求的建档立卡的贫困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达到80%以上”的工作目标。针对全省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需求问题。争取省政府重视,将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列入省政府2018年度民生实事,使用省级彩票公益金支持20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针对全省仅有16个县开展了托养服务,与贫困残疾人托养实际需求差距较大问题。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安排资金600万元,开展县级残疾人日间照料示范站建设,督促指导各县(市、区)认真实施。针对推进贫困残疾人优惠政策落实不够问题。省残联编印了《吉林省残疾人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及扶残惠残政策读本》,采取系统内加强业务培训,以网站和新媒体等平台向社会和广大残疾人解读优惠政策,广泛地宣传各项贫困残疾人优惠政策,依规依法推进贫困残疾人优惠政策落实。会同省财政厅开展完善省级残疾人就业创业基地管理办法调研,印发了《2018年残疾人就业促进实施方案》和《2018年教育就业扶贫和社会保障工作计划》,督促各地积极帮助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针对对省委群团改革意见“专兼挂”的要求落实不到位,省残联班子中没有配备“专兼挂”干部问题。省残联七代会换届,执行理事会补充1名专职残疾人副理事长进入领导班子,配备了1名兼职的残疾人副理事长和1名挂职副理事长。结合残联改革,还将选优秀人才到省残联挂职和兼职,增强残联组织的群众性。针对省残联网站上一些涉及王珉的信息报道和照片,没有在第一时间删除问题。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已经全部清除涉及孙政才、王珉的信息,并不断加强网络管理,省残联网站在2017年全国各省市去残联网站评比中获得第三名,省残联微信公众号在全国各级残联微信公众号测评中获得第五名。
  (二)“‘四化’问题仍一定程度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省残联党组按照群团改革精神,聚焦“强三性、去四化”坚决抵制和克服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倾向。进一步加强作风转变。党组领导班子、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党支部领导班子都分别在2018年初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上,对照“四风”问题新表现自查自摆,制定整改措施,持续推进整改见实效。针对机关化思维和工作模式仍然存在,多以会议文件落实工作,实际行动少、跟踪问效不够,没有延伸到“最后一公里”问题。进一步严格发文管理,严格控制会议,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三抓”行动要求,制定了省残联2018年重点工作清单,制定了《省残联开展“调查研究、狠抓落实、拼搏奋斗年”活动》方案,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察督办,狠抓任务落实。下发了指导意见,指导县级残联加大对专职委员培训,充分发挥残疾人专职委员作用。针对专题调研少,质量不高,调研成果转化不明显的问题。修订完善了《省残联调研工作规则》,规范了省残联调研工作,制定了2018年度专项调研工作计划。为加大联系残疾人力度,进一步明确每名班子成员重点联系一个市州残联和一个省级残疾人专门协会,发挥残疾人专门协会和基层残疾人协会作用。针对联系基层残疾人不够广泛,选树典型对普通残疾人重视不够的问题。明确省残联领导班子成员各联系一个市州残联和一个残疾人专门协会,每名残疾人工作者联系10名以上残疾人,日常进行联系,听取实际情况。省残联第七次代表大会增选一线残疾人代表,比例达到67.7%,基层和一线人员代表占代表总数的76.6%。落实残联主席团委员提案制度。加强残疾人典型的选树宣传,宣传一批乐观生活、不畏艰难的基层普通残疾人典型,发布感人事迹,用最普通残疾人的事迹引导残疾人树立弘扬“四自”精神。针对开展活动实际效果不好的问题。制定了省级各残疾人专门协会年度活动计划,印发了《2018年专门协会工作要点》,在节日、纪念日等重要节点,设计开展活动突出政治性、思想性、文化性、生动性相结合,4月1日,省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和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共同举办第11个世界自闭症关爱日活动,进行了现场义卖,自闭症儿童制作的作品卖出4.7万元,引起社会各界对自闭症的关注。
  (三)“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够,有关单位和干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主动性不强、自觉性不够问题。进一步提高了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将意识形态工作分别列入了2018年全省残联工作要点、2018年省残联机关重点工作计划、2018年省残联党建工作计划和2018年全省残疾人宣传文化工作计划,机关党委与各党支部签订党建工作责任状中列入了意识形态工作内容,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必须不断提高“四个意识”,必须强化“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敢于发声,在思想交锋中敢于亮剑”的意识。督促直属事业单位党支部每半年向省残联党组专题汇报一次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的工作情况,党组定期向省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针对对残疾人教育引导不够到位,对残疾人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的载体不多、措施办法有限、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继续开展向残疾人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活动,在吉林人民广播电台中波738频道开设了《白山松水追梦人》栏目,重点围绕残疾人实施生活保障、康复救助、就业创业等服务,宣传残疾人事业发展,与吉林电视台合作在吉林电视台公共•新闻频道《第一报道》(午间版)重点内容加配手语翻译,为全省广大残疾人特别是听障人士及时获取新闻资讯提供了全新的平台。将组织开展“改革开放40年•我眼中的新时代”追梦文化活动,坚持面向基层,面向普通残疾人,组织残疾人文学创作班、朗读会、采风创作等残疾人朋友喜闻乐见的文化体育活动,加大对残疾人的思想教育和政治引领。通过在省残联网站、残疾人工作平台植入微信二维码等方式,加大省残联网站、微平台推广力度,微平台关注度进一步提升。整改以来,省残联网站累计发布各类信息480余条,微信微博发布信息380多条,网络平台回复网友问题150多次,制作多期主题鲜明、传播有力的专题内容。加强残疾人维权和信访工作,在重要节点指导各地残联加强残疾人上访人重点排查和矛盾源头纾解,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元旦春节前后,全省各级残联大力帮助残疾人解决生活困难,“两节”和全国两会期间,没有残疾人集体上访和进京上访。
  二、党的建设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一)“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的问题整改情况
  我们针对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动真碰硬做的不够问题。组织召开2017年度省残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贯彻整风精神,坦诚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得到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督导组的肯定。各直属事业单位也严肃召开了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分别参加进行督导、点评,民主生活会质量得到提高。严格执行“两议”制度,年初党组召开会议专题议党,3月2日召开了2018年度省残联机关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暨推进年度重点工作落实会,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形式化比较严重,党员教育效果不好,学习管理不够规范,检查指导不够具体的问题。各党支部研究制定年度“三会一课”计划和主题党日活动计划,结合工作职能组织特色学习活动,与社区对接共同开展服务残疾人活动,增强党的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感染力。针对民主评议存在程式化现象,没有严肃指出党员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问题。省残联认真落实省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精神,党组委派机关党委审核各党支部具体工作方案,跟进到会督导,把好党内政治质量关。各党支部深刻认识到党的十九大之后第一次组织生活会和巡视整改以后第一个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性,紧紧抓住转变巡视反馈指出的现象,与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谈心谈话制度、主题党日制度结合推进,在谈心谈话中发现问题、认识问题,为每位党员评议意见中给予个性评价,谈话记录、评议结果、整改清单归入支部管理档案。
  (二)“机关和基层党建有待加强”的问题整改情况
  省残联党组不断增强“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进一步落实好党组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切实将党建工作摆在首要位置。针对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与全省残疾人事业发展深度融合得不多,以党建带动残疾人事业发展做得不够的问题。召开了2018年度省残联机关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暨推进年度重点工作落实会,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机关各部室、直属单位的月工作计划中,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统筹思考,制定有效措施,共同推进落实。针对专职抓机关党建的力量偏弱的问题。省残联在召开第四次党员大会进行“两委”换届时,机关党委书记不再兼任机关纪委书记,选举了新的机关纪委书记,下一步将在省残联改革中增强专职抓机关党建工作力量。针对基层党组织不健全,支委委员大部分没有配齐的问题。指导5个省级残疾人专门协会联合建立了功能型党支部,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建立了党支部。机关4个联合党支部全部配齐了支委,4个直属单位党支部全部配齐了纪检委员。针对基层党支部工作开展不规范,有的党支部为退休党员垫付党费,再从工资中扣除的问题。组织开展了党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业务培训,讲解了党内有关组织工作规定,重申规范执行《省残联关于规范党费交纳工作的通知》中有关交纳、收缴和管理党费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在组织每月的主题党日活动中,党员主动上交党费,将强化党员义务意识培养与主题党日活动的党员党性培养相结合,全体党员能够做到按月主动自觉交纳党费。
  (三)“干部队伍建设问题较突出”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干部开拓创新意识较差,破解难题举措不多的问题。制定了省残联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启动实施了《省残联干部素质提升“六个一计划”》,通过组织系列学习培训、精读一批好书、广交一批残疾人朋友、形成一批研究成果、选树一批先进典型、办好一批实事好事,提高残联干部队伍的政治能力、学习能力、服务能力、创新能力、引领带动能力、抓落实能力。针对干部日常教育管理不够到位,学习教育形式单一的问题。创新干部教育形式,组织观看《厉害了,我的国》纪录片,举办省残联党员干部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轮训班,用好领导干部网络学院和“长白山先锋e支部”,加强日常理论学习,组织130名党员进行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党章的知识测试,检验学习成效。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一)“‘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
  党组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狠抓项目资金使用监管。针对2016年末滞留滞拨项目资金,严重影响了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应发挥的作用的问题。通过认真梳理,凿实成因,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强化月通报、季考核、约谈、定期评估等措施,加快2016年末账面项目资金执行,至2017年末除在建项目外基本全部完成支出。同时结合2017年全省残疾人事业专项资金检查成果运用,将巡视整改工作向市县残联纵深推进。针对2015年省专项审计指出残保金减免欠缴问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责成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进一步核实2013年度—2015年度残保金欠缴清单,已致函省地税部门建议依规追缴。同时建立工作信息沟通机制,明确对接,追踪进展。针对抓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问题。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落实,机关党委书记与各党支部书记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向机关纪委递交廉洁从政承诺书,全体党员向本支部递交廉洁自律承诺书。通报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用身边事例教育身边人。针对个别下属事业单位一把手“五个不直接管”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我们坚持边巡边改,2017年底各直属单位都已经全部落实了一把手“五个不直接管”,同时要求各单位领导班子调整分工,重大事项向党组进行书面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针对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监管不严的问题。党组成员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担负起主要领导责任,制度化地开展对分管部室和直属单位咬耳扯袖的警示提醒。省残联党组以党员领导干部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为切入点,对报告范围人员加强培训,给报告人和家属各发一封信等举措,教育党员领导干部对党忠诚,力保如实报告率和比对一致率“两个百分之百”的整改成效。针对警示教育不到位,对省残联的党员违纪案件的通报范围不广的问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以及省委实施办法,在全省残联办公智能系统开辟“廉政教育”专栏,搭建经常性警示教育平台,坚持对违反纪律受到处理的典型案例及时在全系统进行通报,驰而不息地纠正“四风”问题。制定并推进落实《2018年省残联廉政约谈计划》,党组书记对处级干部开展了集体廉政约谈,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前和各级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前,都有针对性地开展谈心谈话、 相互帮助和提醒,做好谈心谈话记录和留存,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不够严格”的问题整改情况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以及省委实施办法,在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通过OA、微信等方式发布廉洁过节通知、廉洁自律提醒函。针对上轮巡视中指出的直属单位公车私用问题。进行举一反三式地剖析,指导各直属单位重新修改完善车辆管理制度,党组责成机关纪委和办公室适时组织抽查督导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直属单位领导干部上下班都不再使用公车。针对2017年7月某下属事业单位培训费用在应缴病事假工资扣款中坐支问题。督促该单位立行立改,于当年末严格按财务管理规定纠正相关账目,按财政结余结转管理办法执行上缴。完善了省残联会议(培训)管理制度,对相关人员集体廉政约谈,加强警示教育。
  (三)“资金使用、采购项目、财务管理问题较突出”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坚持边巡边改,责成相关人员反思问题成因、严细作风。组织机关和直属单位开展了内控风险排查,完善政府采购、合同业务管理制度,严密规范支出审批。对相关负责人、财务人员集体廉政约谈,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针对项目采购招投标和项目落户公开透明不够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省残联政府采购工作,强化公开招标意识,组织各责任单位对发生的政府采购逐次全面清查,进一步完善了采购档案资料,坚持采购项目能进入政府采购平台的全部进入,并及时同步在省残联网站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同时组织相关单位负责人和财务人员集体廉政约谈。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坚持边巡边改,责成该单位理清挂账原因,系暂垫付康复中心楼建设项目防射线防护工程支出,该项目决算评审工作已结束,进入清算报请阶段,待财政核拨资金到位后及时进行相应账务处理。针对某下属事业单位电力增容工程款项目支出中设备部分未计入固定资产及非流动资产基金的问题。坚持边巡边改,督导该单位严格按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纠正问题、规范账目处理,已将电力增容工程中设备部分补入固定资产及非流动资产基金。针对省残联机关人员参加全省残联系统内理想信念教育井冈山专题培训班,差旅费和培训费从项目资金中列支,挤占专项资金的问题。省残联已将该项费用在年度决算中从“项目支出”调整为“基本支出——培训费”。同时举办了全省残疾人事业补助资金核算与统计视频培训班,进一步规范提高全省各级残联项目资金财务基础工作、管理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1-82713283;邮政信箱:长春市人民大街1668号;邮编:130051;电子邮箱:jlscgwmsc@163.com。
  中共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党组



 
要闻 <更多
  • ·十一届省委第二轮巡视公布巡
  •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原党组成员
  • ·持续传导压力 部署廉洁过节
  • · 中央纪委公开曝光 八起违
  • · 持之以恒 精准发力 严肃
  • · 【在正风反腐中增强群众获
  • 警示忏悔 <更多
  • · "三关"不过 难度余生
  • ·腐化堕落都发生在我当了一把
  • · 靠腐败支撑的"幸福"必然
  • · 600瓶白酒的背后 ——湖
  • · 河南省农信联社通过以案促
  • · "风气坏了,再多金牌也会失
  • 廉园文化 <更多

    生活之味

    自乐清贫

    怎样做忠诚的

    高风亮节
    ©365betmobile 版权所有 关于我们 网站声明 .